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礼堂座椅采购招标公告
- 2025-08-26
项目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礼堂座椅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GS-2025.08
招标公司: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礼堂椅、礼堂座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 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礼堂座椅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2GS-2025.0 8 -南开中学- 礼堂座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 天津启智汇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礼堂座椅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建筑面积10.156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万㎡,地下建筑面积1.456万㎡。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45万㎡、最大层数地上6层、最大高度27.3米、最大单跨跨度30.5米、最大基坑深度7.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造价:7.32亿元,合同工期:913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 礼堂座椅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材料进场时 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具有类似项目礼堂椅供货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及较强的资金能力;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本次招标为 1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中标单位礼堂座椅需通过业主封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2.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及售后服务流程,确保产品符合招标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负责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及后续维护工作,确保产品长期稳定运行,维护期为2年。
3.2.7(1)礼堂座椅需安装,安装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操作手册进行,确保安全稳固。设备调试完毕后,需提供详细的验收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 2)若天津市相关部门对设备有相关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调整,并确保符合标准。
( 3)设备安装时需投标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确保安装质量。安装完成后,进行系统全面检测,确保各项性能指标达标。同时,提供操作培训,确保使用方熟练掌握设备使用和维护方法。
( 4)投标人须配合相关部门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
( 5)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附件及图纸,图纸上未表明部分以技术要求为准。附件内容作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6)本次招标为成套设备整套使用,包括且不限于以上材料设备,投标人需保证设备可成套使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8 月 26 日 17 : 20时至2025年 9 月 04 日 1 7 : 00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 500 元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 “ 二公司南开中学项目 礼堂座椅 标书款 ” 。 应先在平台上点击 “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772886833@qq.com ),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01-10-007397-01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 月 15 日 1 8 : 00时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 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 银行转账或汇款 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 二公司南开中学项目 礼堂座椅 投标保证金 ” 。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772886833@qq.com )并与招标联系人( 孙 女士 )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01-10-007397-01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天津市南开中学中关村科技城学校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中关村大道和西环北路交口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售标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售标联系人 :温女士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标书款凭证邮箱: ( 772886833@qq.com )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022-60370631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 772886833@qq.com (孙女士)
2025 年 8 月 18 日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礼堂椅
带小桌板
套
见第五章
南开中学项目
合计
1 技术要求: 在招标 公告 3.2.7 中明确要求
2、 验收要求及方式: 在招标 公告 3.2.7 中明确要求
3、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5 日至本月 14 日;
4、支付周期:按月结算。
5、支付方式:
5.1 合同签订无预付款
5.2 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5 日至本月 14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5.3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如下:结算之日起 90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70%,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27%在最终清算 6个月后支付,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待业主退付后3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于保
修期满且业主向甲方返还质保金到账后 3个月内,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前述款项以 √ 方式支付。支付形式包括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所有支付方式均视为现金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