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2025-08-27
项目名称: 天津泰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5TJ1000002
采购标的物: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天津泰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G62025TJ1000002
项目编号 G62025TJ1000002
拟融资金额 不低于744.43万元 本次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40%
增资企业所在地 天津滨海新区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8-27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9-24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小石 电话: 58922139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电话: 58922130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查看完整信息7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62025TJ1000002
项目名称 天津泰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增资企业所在地 天津滨海新区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是否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 否
拟融资金额
不低于744.43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
333.33万元
本次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
40%
本次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
不涉及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是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8-27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9-24
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披露终结;■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融资金额、对应新股东股权占比/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信息披露终结。■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的拟融资金额、对应新股东股权占比/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等要求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投资价值描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且有效,能够满足被投资企业的增资需求,拥有检测方面客户资源,近一年内信用记录良好,本次出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合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持股60%;最终投资方持股4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一)出现以下情形,则本次增资终结: 1.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2.影响交易进行的其他情形。(二)交易达成条件:交易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生效并取得本项目《增资凭证》。
募集资金用途 此次募集资金用于泰达检测未来项目拓展、市场推广、购置设备及人才建设等方面。
其他披露的内容 1、增资企业拟征集一家投资方,募集资金不低于744.43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33.33万元,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至833.33万元,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持股60%;最终投资方持股40%。2、增资企业无办公场所租赁情况,办公场所位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鹏街5号生活泵站院内,该处房产所有权归属经开区管委会,经经开区管委会同意无偿使用,未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天津泰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鲲鹏街5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郭磊 成立日期 2012-09-05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白蚁防治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办公服务;打字复印;3D打印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图文设计制作;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维护;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安全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查看完整信息957P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增资前国有资本出资总比例(%) 100
股东个数 1 职工人数 30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849.706059 801.326297 1,048.379762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739.155135 97.707634 95.230047
审计机构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670.477026 621.105945 1,049.371081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633.451794 16.726755 15.991319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分所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3,132.460449 2,058.936368 1,073.524081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796.290881 25.442985 24.153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2025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3,659.979363 2,585.993388 1,073.985975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462.765466 0.638115 0.461894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国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20000MA06DXLD3K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5-08-20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议名称 关于同意泰达检测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批复(津泰控批[2025]43号)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且有效,能够满足被投资企业的增资需求,拥有检测方面客户资源,近一年内信用记录良好,本次出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合规。
增资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投资方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递交投资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相关文件和信息披露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增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企业房产土地、在建工程、债权债务、或有债务、长期股权投资、涉税事项、法律纠纷等)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增资项目公告之内容及增资企业的现状,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不以不了解增资企业情况或增资企业有瑕疵等为由调整增资价款、拒付增资价款以及向天津产权及其原股东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同意按照天津产权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投资方可在增资企业现场登记后,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的方式咨询和了解增资企业有关情况。现场登记时,意向投资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订保密协议。(增资企业联系人:郭磊;增资企业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同时在项目过程中,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应积极配合。3.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投资方须按《投资方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和“投资方资格条件”向增资企业提交相应资格审核材料,增资企业向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方出具《投资方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增资企业可根据“投资方资格条件”和《投资方资格审核材料清单》要求意向投资方补充、完善材料和进行说明。4.意向投资方收到增资企业出具的《投资方资格审核结果通知书》后应向天津产权提交已公示的《承诺函》等相关资料办理意向投资登记手续。意向投资方须在正式信息披露期内在天津产权办理投资登记手续前按投资金额的30%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天津产权确认意向投资方支付的保证金到账且审核材料通过后,完成对意向投资方的意向投资登记,该等意向投资方为合格意向投资方。5.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则信息披露期满后,该合格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采取协议的方式进行增资。6.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信息披露期满后,按照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择优保证金。7.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已公示的《增资协议》。8.最终投资方参与本次增资的资金须为自有资金,最终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投资方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即化转为部分增资款,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全部增资款一次性汇入增资企业账户。9.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如合格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增资企业可通过天津产权扣除该合格意向投资方全部保证金或已由保证金转为的增资款,作为对增资企业及相关方的补偿:(1)合格意向投资方单方提出撤回投资申请或被视为放弃投资本项目的;(2)如本项目以择优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未按规定参与择优程序的;(3)参与择优程序的不同合格意向投资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择优程序的;(4)合格意向投资方未在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已公示的《增资协议》的;(5)最终投资方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增资款的;(6)违背其提供的《承诺函》的;(7)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10.增资企业及最终投资方关于本次增资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增资企业及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并于《增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11.本次增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资,不接受拆分交易,不接受委托投资、财务投资或股权置换方式。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比例 比例
保证金比例(%) 30
保证金是否支持银行保函 否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保证金扣除情形: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如合格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增资企业可通过天津产权扣除该合格意向投资方全部保证金或已由保证金转为的增资款,作为对增资企业及相关方的补偿:(1)合格意向投资方单方提出撤回投资申请或被视为放弃投资本项目的;(2)如本项目以择优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合格意向投资方未按规定参与择优程序的;(3)参与择优程序的不同合格意向投资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择优程序的;(4)合格意向投资方未在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已公示的《增资协议》的;(5)最终投资方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增资款的;(6)违背其提供的《承诺函》的;(7)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或违约情形的。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有关规定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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