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成路交通集团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2025-10-20
项目名称: 志成路交通集团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Q8004
招标公司: 天津泰达嘉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招标备案号: JS查看完整信息003
招标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Q8004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志成路交通集团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审批一备【2025】4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泰达嘉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43065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344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8665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9.88%,自筹及其他资金20.12%,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38921.2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受 天津泰达嘉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38921.2平方米(含阳台溢容),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978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阳台面积1433.6平方米,拟建设336套保障性住房。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志成路与曙光路交口西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志成路交通集团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38921.2平方米,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为38921.2平方米(含阳台溢容),最大单体面积5528.4平方米,最高高度56.8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0米,地上最高层数为17层,地下1层,深度5.2米,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本标段投资额176.41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3月30日 至 2030年05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驻场代表若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5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且现场递交纸质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人: 天津泰达嘉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伟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10 层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 王红梅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泰达市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钰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路与洞庭一街交口西路南泰达科技发展集团科技发展中心2栋7楼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孙雅蓉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日期:2025年10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泰达嘉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郑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10 层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郑航行、姚蕾
电话: 26293515
传真: 26283129
电子邮箱: hbqzjw11@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楼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