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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口医院新建健康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2025-10-21

项目名称: 天津港口医院新建健康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K6003

招标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监理新建健康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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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 JS查看完整信息009

招标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K6003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口医院新建健康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备〔2025〕91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759798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531859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227939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0.00%,自筹及其他资金3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685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在现有院区内新建健康管理中心一座,筑为4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约16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50平方米。其中1-3层为体检中心(包括检查用房、公共用房、配套设备间);4层为血液透析中心(包括血液透析治疗室、医护用房、医疗配套用房、公共用房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1482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口医院新建健康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拟在现有院区内新建健康管理中心一座,筑为4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约16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50平方米。其中1-3层为体检中心(包括检查用房、公共用房、配套设备间);4层为血液透析中心(包括血液透析治疗室、医护用房、医疗配套用房、公共用房等)。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8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并加以承诺)。(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8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褚斌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港路99号

邮政编码: 300456

联系人: 杨昊霖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8898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军

办公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 300456

联系人: 朱文龙、杨雪华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日期:2025年10月2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褚斌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8898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港路9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012327

传真: 59012332

电子邮箱: bhxqzjwzbts@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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