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静海区团泊镇宫家堡村1622.2亩鱼池经营权

  • 2025-10-31

项目名称: 静海区团泊镇宫家堡村1622.2亩鱼池经营权

招标公司: 静海区团泊镇宫家堡村

采购标的物: 鱼池经营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免费查看原文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宫家堡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宫家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

项目名称 静海区团泊镇宫家堡村1622.2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 9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标的及配套现状,对标的及配套现状无异议。2、标的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3、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标的,改变标的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标的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4、流转期间,标的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承租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标的蓄水、用电、人工等费用支出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转出方不保证水源,三斗私人变压器不属于宫家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该变压器的使用由承租方自行协调。6、承租方不得阻碍农田耕地用水(农业用水),如若违反,承租方担法律责任。7、承包期满后,承租方未清除所承租鱼池范围内的承租方地上物或鱼池未清坑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视为自动放弃,归转出方无偿所有。8、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在所承租的鱼池范围内如发生人身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与转出方无关。9、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承租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承租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承租方放弃所有权。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方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承租方违约,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10、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11、为保证宫家堡村一斗八排干扬水站正常使用,承租方需在竞价完成后60天内完成对宫家堡村一斗中心河段堤坝的填筑工程,该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①一斗扬水站沿一斗中心河段两侧自东向西至二斗过道涵筑堤,包括扬水站西墙涨高与堤平齐;②一斗二斗过道涵八字挡墙高度与堤平齐;③宫家堡三斗与吴家堡四斗中心河交界处设置节制闸一座。(意向承租方请与宫家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人员联系获取具体工程施工标准,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12、标的竞价完成后第60天,宫家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人员对一斗中心河段堤坝填筑工程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后,该工程中所涉及地上附着物地下构筑物以及设施设备的产权永久性完全转让给宫家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租方只有使用权。13、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6 年 3 月 6 日 至 2030 年12 月31日,不满5年按5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14、该项目收取押金3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鱼池承包押金,待鱼池流转合同到期后在承租方无过错的情况下退还押金,其中10万元为宫家堡村一斗中心河段堤坝的填筑工程施工押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渔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8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13671990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对我有用

上一篇:蓟州区出头岭镇三屯村1.8亩果园地经营权 下一篇:蓟州区出头岭镇大安平村西1号地14亩土地经营权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