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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新公告)天津市2025年度宝坻区23座桥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1-13

项目名称: 11月新公告)天津市2025年度宝坻区23座桥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桥梁检测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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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新公告)天津市2025年度宝坻区23座桥梁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宝坻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宝坻区23座桥梁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6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检测工程共包括宝坻城区23座桥梁,分布在渠阳大街、南环西路、望月路、开元路、津围线、宝通线、林黑线、南环路东延、威远街、西城路、景苑街等多条道 路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宝坻区23座桥梁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度宝坻区23座桥梁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4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至评审当日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人单位公章。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检测能力涵盖本次质量检测项目承诺书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由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1名,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供应商须出具任命书并在 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3日17时0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6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8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邮箱:zbgs7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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