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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溢油回收设备招标公告

  • 2025-11-14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溢油回收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5-CNCCC-HW-GK-9136

招标公司: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液压快速接头溢油回收设备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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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溢油回收设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溢油回收设备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溢油回收设备

项目概况

此次招标项目为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溢油回收,此次招标签署单价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1+1+1)。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溢油回收设备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9136/01

发标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主要技术规格

溢油回收设备包括围油栏、撇油器、动力站及消油剂喷洒设备、吸附材料、溢油分散剂、配套集装箱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确认单签订后60天内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仓库或项目现场,具体交货日期以双方签署的《订货确认单》为准。投标响应交货期超过招标要求交货期2周(日历日),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货数量

充气式橡胶围油栏13套、快速布放围油栏3套、撇油器、动力站及消油剂喷洒等设备13套、吸附材料5500公斤、溢油分散剂7500升、配套集装箱28套等配套产品。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围油栏或围油栏充气机或围油栏动力站或撇油器或动储油囊或消油剂喷洒设备或高压清洗机或存储集装箱或吸油拖栏或吸油毛毡或溢油分散剂产品的供货业绩(业绩中至少包含上述产品中的2种,可不在一个业绩合同中体现),合同签订主体应为投标人。 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 (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 (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总金额应至少达到合同或订单金额的80%及以上,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2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3.3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API Q1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范围须包括溢油回收设备或溢油环保设备或围油栏或专用环保设备或溢油分散剂喷洒设备或收油机或专用环保设备或消油器材的生产或制造或组装。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3.4投标人属性: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的母公司、全资销售公司、控股销售公司或隶属于同一集团的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如下:符合上述要求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09时1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09时1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 199 号

联 系 人:段玥

电子邮箱:duanyue@

邮 编:300461

联系电话:02259897857

异议受理人:李旺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068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ozhy@

投诉受理人:赵经理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李旺

电子邮箱:liwang3@

邮 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6505068

相关附件下载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溢油回收设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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