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应急公司2025年翼锋全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2025-11-18
项目名称: 中电信应急公司2025年翼锋全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电信应急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工程、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用软件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电信应急公司 2025年翼锋全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工程 , (招标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人为 中电信应急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捷通信有限 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期新建翼锋全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依托中国电信云网优势,针对自然灾害和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通信保障场景,充分整合各专业公司资源优势、衔接国家部委资源,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大模型等新技术,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情报分析和指挥调度能力,实现应急通信保障资源的全面纳管动态感知、情报的全面汇聚实时监测和应急指挥的智能调度。提高整体应急管理水平和效率,高效辅助指挥人员进行科学精准决策,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高质量发展赋能。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翼锋全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用软件
详见技术规范书
1套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为 1993万 元人 民币 ( 含增值税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2 月 15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 , 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投标人及 其投标 产品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人须 提供 2 022年11月1日起至 本项目 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前 一日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业务平台 类项目成功商用案例 。 至少提供 3个 IT或业务平台类软件开发商用案例合同中软件开发部分金额不少于 500万元 人民币(含税) 的案例。
2.3.3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产品测试要求
( 1) 本项目将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产品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本项目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分的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则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测试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评分标准。
( 2) 潜在投标人 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 6 投标人注册 ”。
4.3 招标文件费用: 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 月 15日10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 “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 .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 须 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首页 “立即注册”模块 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 .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操作指引 -CA办理 ”。
6 .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 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信应急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汇旺道 6 号
邮 编: 301700
联 系 人:史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shilisha.he@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 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昝小菲 、 李会猛、刘思倩、郑忠义、汤金金、魏欣博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zanxiaofei.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查看完整信息58510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 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 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