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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一期家电采购项目招标

  • 2025-11-20

项目名称: 公告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一期家电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NHJT-2025-01-0038

招标公司: 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家电洗衣机冰箱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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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一期家电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NHJT-2025-01-003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一期家电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一期家电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一期家电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一期家电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7.1招标范围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一期家电采购项目,主要包含完成1号楼共125套住房的室内家电配置。其中,一室有72套,两室35套,三室有18套,需配置家电,包括空调、洗衣机和冰箱。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7.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网络获取,凡符合本招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将下述资料的原件以彩色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应提供:(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资料齐全且成功缴费)为准)提交合格资料的不具备获取招标文件资格。

7.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5投标人因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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