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市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综合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5-C-0847)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1-20
项目名称: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天津市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综合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5-C-084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PYGP-2025-C-0847
招标公司: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标的物: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测绘服务、政务云资源租赁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天津市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5-C-0847)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天津市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5-C-084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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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5-C-0847
项目名称:天津市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9.29万元
最高限价:239.2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229.29 229.29 测绘服务 天津市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综合能力建设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2包 否 5 5 测绘服务 天津市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综合能力建设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3包 否 5 5 测绘服务 天津市自然资源卫星遥感云服务综合能力建设项目密码测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全部平台开发工作内容,提供不少于15个月的政务云资源租赁服务,并按照相应要求提交项目成果。第二包: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等保测评工作。第三包:合同签订起准备相关材料,项目具备测评条件,在接到通知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密码测评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包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包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 第2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5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第一包:(二)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至少同时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第二包:(二)供应商须具备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第三包:(二)供应商应为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的密码评测机构,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53号)名单之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四)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到 2025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四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市海洋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薇、张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81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0847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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