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 2025-11-20
项目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TPZSQ20251117-06
招标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医保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对部分社区站和村卫生室医保监控系统进行提升改造,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现将相关 询价 信息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 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监控系统 提升 改造项目 询价 公告
(二)采购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项目编号: TPZSQ2025 1117 -0 6
二、 项目基本情况:
监控点位及视频储存要求 (见附件 1)
项目预算: ¥15000元(具体设备数量和要求见附件2)
三、 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应按照下列顺序提供如下资料 :(注: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的服务项目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投标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技术能力:生产或经营水平、技术力量、员工配备等的简要介绍。
4、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公告截图等凭证)。
5、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9、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单位在产品质保期,故障保修响应时间及到达现场时间等内容的承诺书。
(二)投标方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用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标项编号、名称等;
2、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3、规定时间内未能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4、单项报价及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信息公告,按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经核对若发现供应商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完整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7、如投标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虚假应标、恶意串标等情形,以及开标结束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情况,该投标单位1年内不得参加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招标项目。
8、若遇特殊情况延迟招标或更改技术项目、指标,将提前声明;
9、中标结果在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
10、投标文件一式一份,不退还;
1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即: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 月 17日至2025年11月22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8:00-16:00)
(二)报名方式及地址:将上述资料纸质版交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三)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3142002
五、 附件
附件 1、监控点位及视频储存要求
附件 2: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控系统提升改造报价单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