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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智慧园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5-11-21

项目名称: 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智慧园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BTZ-TJZGS-25019

招标公司: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慧园区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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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智慧园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HBTZ-TJZGS-25019,招标人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2025年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智慧园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智慧园区服务。

1.2.2采购模式:项目式招标。

1.2.3采购预算:10185086.58元(不含税)。

1.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且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5个月内部署完成。

1.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6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

1.2.7质量要求:合格。

1.2.8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0185086.58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5投标人须满足以下项目主要团队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计算机或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安全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材料员:(1人),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能够配备本项目所需的施工人员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备注:

以上人员不可兼任及复用且应为投标人合同制员工,须提供人员花名册。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团队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投标人名义为(1)-(5)人员缴纳的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主要服务团队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主要服务团队人员本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出具的授权书,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

2.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应具有弱电智能化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2.7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禁入型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项目。

2.8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9本项目严禁转包及违法、违规分包。

3.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能耗数据采集器(带显示屏)、DDC 控制箱500*600*200)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4.2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进入网站,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招标文件才可参与投标)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拥有“沃支付”并成功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1.4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获取IPASS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5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后发送主题为“项目编号+XXX公司开票信息表”的邮件至hbtxzb03@,开票信息表模版及电子招标投标使用指南下载地址:/s/1uTX0OzeGZSJFP9zgtWJy-A 提取码: xhfw

4.1.6文件获取联系人:戴女士,联系人手机:查看完整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3时00分。

5.2.1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下载中心—使用角色为投标人”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5.2.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2.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与后台协助处理。

5.2.4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后台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后台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党群综合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151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红桥区金兴科技大厦4层

联 系 人: 刘玲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47971189@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10.异议受理方式及监督人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方式的邮箱:542973280@qq.com

监督部门:党群综合部

联系人: 李春彦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licy167@chinaunicom.cn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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