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海洋石油162”平台移动注热改造项目-详细设计和船厂改造服务合同变更协议
- 2025-11-27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海洋石油162”平台移动注热改造项目-详细设计和船厂改造服务合同变更协议
招标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中标公司: 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招商局工业集团威海船舶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平台移动注热改造项目、船厂改造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合同履约信息公告
为便于相关方及时了解合同履约信息,先将供应商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合同履约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履约情况
1 ”海洋石油162”平台移动注热改造项目 ”海洋石油162”平台移动注热改造项目-详细设计和船厂改造服务合同变更协议 202512436307 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 1、变更内容: 1)变更乙方名称由“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为“招商局工业集团威海船舶有限公司”。 变更事由: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未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如银行账号变更、合同执行方增加/减少、法定税率变更(合同条款已约定的除外)等。 具体内容:合同原相对方: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自2025年4月7日起变更为:招商局工业集团威海船舶有限公司。 2)由原合同质保金5%变更为质保金3%。 变更事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同变更情形。 具体内容:《ZX2023ZCGCF6280“海洋石油162”平台移动注热改造项目-详细设计和船厂改造服务合同》中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为5%,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要求,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根据海油发展工程建设部的整改意见,项目组申请进行合同变更,在该工程项目结算完成后,预留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