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轨道公司陈塘科技提升改造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公开询价采购
- 2025-12-02
项目名称: 天津轨道公司陈塘科技提升改造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公开询价采购
招标公司: 陈塘科技商务区
采购标的物: 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混凝土材料、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公告标题:天津轨道公司陈塘科技提升改造项目混凝土材料采购公开询价采购
公告内容:
陈塘科技商务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混凝土材料采购 公开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
一、询价条件
我 项目 因 现场施工 需要,现对项目施工用 混凝土 进行 公开 询价采购,请各受邀人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
二、项目概况
陈塘科技商务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本次涉及改造道路共 7 条,道路总长约 3.85 千米,包含道路、交通(含智能交通)、照明和绿化工程等专业。
物资需求数量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备注
1
混凝土
15cm C25 水泥混凝土
m³
3133.02
/
注: 1 、以上数量规格均为暂定,具体以采购人要求实际送货并经验收确认合格数量为准。
2 、项目所在地位于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 。
三、投标报价人要求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 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4. 履约信用: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 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 未被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index.html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四、 报价 格式表及说明
报价表
询价人:陈塘科技商务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基准价 (元)
浮动价 (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a
b
c
d=b+c
e
f =a* d+e
1
混凝土
15cm C25 水泥混凝土
m³
3133.02
合计
注: 1 、以上单价均为含税单价,不含税价 = 含税价 /(1+ 增值税税率 ) 。
2 、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 、以上价格均为包含外加剂后的价格,并将外加剂等材料价格以说明的形式盖章,附于本表后 。
报价说明:
1 、报价单位对上表中的所有材料进行报价并盖章确认。
2. 供货期间:暂定为 2025 年 1 2 月 31 日至 202 6 年 1 月 31 日,最终供货期间 以买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3.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4. 本报价表格式不可改变。
5.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商品混凝土成本分析
混凝土成本分析表
序号
出料规格
混凝土配合比
原材料单价(市场调查)
拌合运输费用
合计费用(元 / 方)
备注
P.O42.5 水泥 t
粉煤灰 t
矿粉 t
中粗砂 t
碎石 t
减水剂 t
P.O42.5 水泥 t
粉煤灰 t
矿粉 t
中粗砂 t
碎石 t
减水剂 t
拌合费用
运输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1*7+2*8+3*9+4*10+5*11+6*12 ) +13+14
1
C25
合计金额
注: 1 、仅针对商品混凝土以每 方 投标货物作单价分析,本表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与投标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必须一致。
2 、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3.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
报价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质量要求
1.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物资执行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 标准 : 预拌混凝土 ( GB /T 14902-2012) 》。
1.1 强度
1.1.1 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 检验评定应符合 GB/T 50107 的规定。
1.2 坍落度和坍落度经时损失
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常规品的 泵送混凝土坍 落度控制目标值不宜大于 180 mm, 并应满足施工要求 , 坍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 3 0 mm/h ; 特制品 混凝土坍落度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施工要求。
1.3. 扩展度
扩展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宜符合表 1 的规定。 自密实混凝土 扩展度控制目 标值不宜小于 550 mm , 并应满足施工 要求。
1.4. 含气量
混凝土含气量实测值不宜大于 7%, 并与合同规定值的允许偏差不宜超过 ±1.0% 。
1.5. 水溶性氯离子含量
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实测值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1.6. 耐久性能
混凝土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 检验评定应符合 JGJ/T 193 的规定。
1.7. 其他性能
当需方提出其他混凝土性能要求时 ,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 , 无相应标准 时应按合同规定进行试验 ; 试验结果应满足标准或合同的要求。
2. 原材料质量控制
2.1 水泥
2.1.1 水泥品种与强度等级的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程所处环境确 定。对于一 般建筑结构及预制构件的普通混凝土,宜采用通用硅酸 盐水泥;高强混凝土和有抗冻要求的混凝 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有预防混凝土碱 - 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宜采用碱含量低于 0.6% 的水泥;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5 和《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 硅酸盐水泥》 GB 200 的有关规定。
2.1.2 水泥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氧化镁和氯离子含量, 碱含量低于 0.6% 的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 水泥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水化热。
2.1.3 水泥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宜采用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水泥。
② 应注明水泥中的混合材品种和掺加量。
③ 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 60 ℃ 。
2.2 粗骨料
2.2.1 粗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 的规定。
2.2.2 粗骨料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 压碎值指标和坚固性,用于高强混凝土的粗骨料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岩石抗压强度。
2.2.3 粗骨料在应用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混凝土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
② 对于混凝土结构,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得大于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 1/4 ,且 不得大于 钢筋最小净间距的 3/4 ;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 公称粒径不宜大于板厚的 1/3 ,且不得大于 40mm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小于 31.5mm 。
③ 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 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粗骨料中的含泥量和泥块 含量分别不应大于 1.0% 和 0.5% ;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 8% 。
④ 对于高强混凝土,粗骨料的岩石抗压强度应至少比混凝土设计强度高 30% ;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 25mm ,针状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 5% 且不应 大于 8%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 0.5% 和 0.2% 。
⑤ 对粗骨料或用于制作粗骨料的岩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包括碱 - 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 碱 - 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 - 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 的粗骨料。
2.3 细骨料
2.3.1 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 准》 JGJ 52 的规定;混凝土用海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GJ 206 的有关规定。
2.3.2 细骨料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细度 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 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海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应包括 上述指标外尚应包括贝壳含量;人工砂 主要控制项目除应包括上述指标外尚应包括石粉含量 和压碎值指标,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可不包 括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
2.3.3 细骨料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泵送混凝土宜采用中砂,且 300μm 筛孔的颗粒通过量不宜少于 15% 。
② 对于有抗渗、抗冻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 不应大于 3.0% 和 1.0% ;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 8% 。
③ 对于高强混凝土,砂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 2.6-3.0 范围之内,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 应大于 2.0% 和 0.5% 。
④ 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分别不应大于 0.06% 和 0.02% 。
⑤ 混凝土用海砂应经过净化处理。
⑥ 混凝土用海砂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 0.03% ,贝 壳含量应符合表 2.3.3-1 的规定。海砂不 得用于预应力混凝土。
⑦ 人工砂中的石粉含量应符合表 2.3.3-2 的规定。
⑧ 不宜单独采用特细砂作为细骨料配制混凝土。
⑨ 河砂和海砂应进行碱 - 硅酸反应活性检验;人工砂应进行碱 - 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碱 - 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 - 骨料反应要求的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砂。
2.4 矿物掺合料
2.4.1 用于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可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 沸石粉、钢渣 粉、磷渣粉;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掺合料按一 定比例混合使用。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1596 的有关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046 的有关规定,钢渣粉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0491 的有关规定,其他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 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混凝土性能要求;矿物掺 合料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 的有关规定。 2.4.2 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需 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含量, C 类粉煤灰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游离氧化钙含量和安定性; 粒化高炉矿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 表面积、活性指数和流动度比;钢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 动度比、游离氧化钙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和安定性;磷 渣粉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细度、活 性指数、流动度比、五氧化二磷含量和安定性;硅灰的主要 控制项目应包括比表面积和二氧化硅 含量。矿物掺合料的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放射性。
2.4.3 矿物掺合料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② 在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③ 矿物掺合料宜与高效减水剂同时使用。
④ 对于高强混凝土或有抗渗、抗冻、抗腐蚀 、耐磨等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不宜采用低于 Ⅱ 级的粉煤灰。
⑤ 对于高强混凝土和有耐腐蚀要求的混凝土,当需要采用硅灰时,不宜采用二氧化硅含量 小于 90% 的硅灰。
2.5 外加剂
2.5.1 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 、《混凝土防冻剂》 JC 475 和《混凝土膨胀剂》 GB 23439 的有关规定。
2.5.2 外加剂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和外加剂匀 质性两方面,混 凝土性能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减水率、凝结时间 差和抗压强度比 , 外加剂匀质性方面的主 要控制项目应包括 pH 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 气量;防冻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和 50 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膨胀 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和抗压强度。
2.5.3 外加剂的应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19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在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时,外加剂应与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其种类和掺量应经试 验确定。
② 高强混凝土宜采用高性能减水剂;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 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缓凝剂或缓凝减水剂;混凝土冬期施工可采用防冻剂。
③ 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应满足混凝土设计要求。
④ 宜采用液态外加剂。
2.6 水
2.6.1 混凝土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 》 JGJ63 的有关规定。
2.6.2 混凝土用水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 pH 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 量、氯离子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和水泥胶砂强度比; 当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时,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碱含量。
2.6.3 混凝土用水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② 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用水不得采用混凝土企业生产设备洗涮水。
3. 交货验收要求
资料核查:每车提供送货单,注明工程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配合比编号等。
现场检测:坍落度允许偏差 ±20 mm (如设计坍落度 180mm ,实测 160-200mm 合格)。
留样送检:按批次(每 100m³ 或每台班)留取试块, 28 天强度报告需存 档。
4. 质量证明文件
出厂合格证:包含强度等级、配合比、检测结果等信息。
检测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7 天、 28 天强度报告,氯离子含量、碱含量等耐久性指标。
可追溯性:每批次混凝土需有唯一标识(如生产时间、批次号 ), 便于质量追溯。
5. 混凝土材料出厂前,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对出厂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 提交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混 凝土材料的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① 甲方对到场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 检验,如发现混凝土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混凝土材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② 在混凝土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混凝土材料 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 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 甲方、乙方对混凝土材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 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6. 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七 、验收 标准
1.检验与验收:
1.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1.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7 验收标准:
1.7.1交货时乙方必须向甲方随车提交混凝土材料相应的发货单。
1.7.2双方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交货数量必须与供(发)货单相符,甲方过磅复核,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做好过磅复核工作,否则视为认可过磅复核结果。过磅复核重量验收时允许偏差±1%,条件允许下以现场实际浇筑混凝土实体量测核算方量为准。在任何一结算期间内,如经甲方验证本期间内连续三次实际浇筑方量与乙方供应方量(送货单数量)不符,则本结算期间内全部方量按实际浇筑方量与乙方供应方量的百分比进行结算。
1.7.3容重以中标单位实测数据为准。
1.7.4 混凝土材料出厂前,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出厂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并向甲方提交全部的试验检验资料。当甲方对混凝土材料的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⑴甲方对到场混凝土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混凝土 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混凝土材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⑵在混凝土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混凝土材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⑶甲方、乙方对混凝土材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1.7.5货物交付以双方书面指定的履约联络人签收记录为依据。货物在交付甲方之前所产生风险,包括货物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八、 结算、付款方式
1 、 结算
( 1 ) 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留存备查。
( 2 ) 甲乙双方每月25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中期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 3 ) 在甲方承建的工程如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 4 ) 本合同无预付款。
2 、 付款
( 1 )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 2 ) 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2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30 天内支付 50 %款项、 60 天内支付至 93 %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③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 3 ) 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除非甲方同意,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 4 ) 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结算款,甲方可相应调整对乙方的中期支付、最终支付比例及期限,此时甲方不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报价表(格式见第四条);
( 2 ) XXX 厂家近期的检测报告,出场合格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等质量证明文件。
2. 报价文件版式采用 A4 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采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人应规定时间内对报价文件进行扫描并上传至 交融智链系统 。 ( 网址: / )
3. 报价文件份数: 1 份。
十、 询价邀请 的发布及 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本次询价邀请函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 16 时 00 在 交融智链系统( 网址: / )上发布,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日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网上投标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 16 时 00 分;通过 交融智链系统 平台递交。
3. 递交方式: 交融智链系统( 网址: / ) (电子报价应签字盖章应齐全)。
十一、中标人确定办法
选择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为本次询价采购的中标人,报价次低者为备选中标人。
十 二 、联系方式
询价人:王耀通、 王昊龙 、马艺荥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
联系人:
王耀通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
王昊龙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
马艺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
陈塘科技商务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2025 年 12 月 2 日
附件:陈塘科技-混凝土公开询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