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金钟街道办事处人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CZB(2025)A-0131)公开招标公告
- 2025-12-08
项目名称: 2026年金钟街道办事处人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CZB(2025)A-013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CZB(2025)A-0131
招标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综合岗劳务派遣服务、辅助执法服务、人员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2026年金钟街道办事处人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CZB(2025)A-0131)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金钟街道办事处人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CZB(2025)A-013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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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金钟街道办事处人员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7号天合家园7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2025)A-0131
项目名称:2026年金钟街道办事处人员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78.7万元
最高限价:478.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83.7332 183.7332 其他服务 街道办事处综合岗劳务派遣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否 99.2884 99.2884 其他服务 金钟街道辅助巡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否 195.6784 195.6784 其他服务 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执法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A.提交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第二包、第三包:(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A.提交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到 2025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7号天合家园7号楼
方式:(1)现场购买,请投标人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线上购买,具体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7号天合家园7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仁智路1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君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一经路7号天合家园7号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君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