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贵金属公司集装箱采购
- 2025-12-09
项目名称: 贵金属公司集装箱采购
招标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采购标的物: 集装箱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贵金属公司集装箱采购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贵金属公司集装箱采购
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 2025年12月 )
★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 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投标人属性(投标时提供)
本项目仅允许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参标。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附件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交货期/交货地点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机械园北街中海油(山西)贵金属有限公司。
★ 质保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
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质保期内对于因设备质量问题损坏的部件及设备,卖方免费给予更换,并提供免费维修。
★技术指标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集装箱(含隔断门)设计要求
2、 《 GB/T1413-2023 系列1集装箱 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中第 5节《尺寸、公差和额定质量》中的5.1、5.2、5.3中的内容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书
3、《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第4节《燃烧性能等级》、第5节《燃烧性能等级判据》中的5.1的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要求书
★交货时须提供的文件
投标文件中承诺交货时提供:
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出厂检验报告等。
★付款要求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 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全部运至交货地点 进行安装调试, 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符合买方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
( 2)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5 年 12 月 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 本 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 于续达
联系电话: 022- 2580 1317
邮 箱: yuxd @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其他事项不受理 。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