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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三分公司抢修设备维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2025-12-26

项目名称: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三分公司抢修设备维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RHR202512230137

招标公司: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三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抢修设备维修挖掘机维修检测调试液压系统检测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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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三分公司抢修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JRHR202512230137)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本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三分公司抢修设备维修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6643.33 元 ,采购人为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三分公司 ,现进行竞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和项目需求:

1. 采购范围: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三分公司 抢修设备维修采购项目,因三分公司目前使用的各类中、大型抢修设备,长期高频服务于日常管网维、抢修工作。因设备使用年限已久,均出现不同程度损坏,需进行维修。本项目控制价为 96643.33元。

2.项目明细:请登录电子投标系统查看竞价公告。

3. 项目 要求: 设备用户:燃气三分城北、城东管线所; 维修明细包括:液压动力站 GT18 液压系统检测 : 2台、 HP28动力站维修 液压系统检测 : 2台 , MPS80动力站维修 液压系统检测: 1台, HW220发电电焊机维修检测调试 : 6 台, EF5500发电机维修检测调试:1台,CX36B挖掘机维修检测调试:1台,HD45液压锤钻维修漏油:2台,HD45液压锤钻维修漏油:1根,SK47液压潜孔钻加长钻杆:1根,BR45液压镐镐钎:2根,HW220发电电焊机维修检测调试:1台,CX36B挖掘机维修检测调试:1台。 (详见附件)

4. 服务期 : 30天, 服务地点: 迎水道 4号, 质保期 1年 。

5.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由乙方报送完整维保完工单,乙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全款。

6 .本项目 为竞低价项目, 供应商总价 报价参与竞价,供应商总价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控制价,供应商竞价时必须上传带有印章【报价单】 (报价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响应总价) 否则视为报价无效符合竞价要求 且总价报 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规则详见 《供应商平台竞价说明》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 ;

2、供应商须对近三年(202 2 年 12 月至今)无贪污贿赂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网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供应商 须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如其他组织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的,以承诺书为准,格式自拟;

4 、 投标人不得在 “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总经理、主要股东不得在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须知

1.竞价报名: 供应商需在项目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需上传 竞价公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及其他资质文件,逾期不受理。竞价供应商不足 2家的,项目采购失败。

2.竞价保证金: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于 20 25 年 12 月 31 日 14 :30 之前递交竞价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本项目 保证金金额 1 000元, 竞价保证金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个人提交。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每个项目缴费对应的收款账号不同,请勿使用以前保存过的固定收款账号来缴费,因收款账号输入错误等操作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点击【递交保证金】,即生成专属虚拟子账号。每个 项目 、每个供应商的虚拟子账号都不同。

供应商需要使用企业基本账户向该子账号转账,系统会判断两个信息:( 1)来款帐号和企业注册时填写的基本户一致;(2)转账总额不少于要求保证金数额。满足以上两条,保证金即为有效。

保证金有效时,供应商才可以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

3.竞价方式:已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于 202 5 年 12 月 31 日 14 :30 开始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参与本项目竞价,逾期不受理。

4、本项目不允许有失误报价,如有失误报价造成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当有失误报价耽误项目进度由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对其进行考核,任何处理结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需登录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6.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需缴纳成交服务费。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费率及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成交服务费须从本公司账户转出,不允许个人提交。

银行回单需备注:服务费#{标段/包编号}。

7.保证金退回: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发布成交通知后由平台退回;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平台予以退回保证金。

8.供应商参加平台竞价前须认真阅读《供应商平台竞价说明》,供应商参加平台竞价视为同意《供应商平台竞价说明》。

9.供应商上传资料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10.供应商竞价操作流程详 见《 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竞价项目操作手册 》。

11.凡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平台)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地址: /tj-jy-qyglht/index.html#/Register ),按照平台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 CA数字证书(简称:CA)。供应商可从平台查看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xxgl/helpmenu?xinXiGuanLiType=21 )。若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 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监督平台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经监督平台预警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同标段(包)的电子投标文件(竞价报名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不同供应商同标段(包)投标过程中投标联系邮箱雷同;不同供应商同标段(包)投标过程中投标联系电话雷同的;不同供应商同标段(包)投标过程中投标IP雷同,将视同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认定为围串标情形,否决其投标。不同供应商同标段(包)股权存在控股关系的,将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其他情形详见《关于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监督平台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及处理方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第三分公司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 4号

联系人: 朱宏懿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

联系人: 高丰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转205

电子邮件: 307103469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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