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工程技术公司伊拉克方舱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
- 2025-12-29
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公司伊拉克方舱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
招标公司: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工程技术公司伊拉克方舱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工程技术公司伊拉克方舱实验室实验设备采购
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 2026年1月 )
★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 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投标人属性
投标人应为本次所投全部产品的贸易商。
(注:投标人仅代理销售其中部分产品的,仍视为贸易商)
投标人须按照附件填写《 5.7:供应商承诺书》,并根据《5.7:供应商承诺书》中的要求进行承诺。如应答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在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人有权对《 5.7:供应商承诺书》中的承诺项进行验证核查或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须全程配合并提供相应支撑文件,若发现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实质性偏差,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根据《供应商风险情形和处理标准》中对应条款予以处理。
★交货期/交货地点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40天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西中环快速辅路与万荣大道交叉口西北140米(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东门中海油实验中心)或国内指定港口。
★ 质保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
设备的质保期为合同内的设备全部国内到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 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服务(包括维修和易损件的更换)。
★技术指标
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设备满足买方技术要求书中的全部 “ ★ ”星号条款。
★投标时提供的文件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投 15种设备的品牌或生产厂家名称,以及15种设备的电子版说明书或产品介绍文件。设备说明书或产品介绍文件中体现的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买方的技术要求。
★交货时须提供的文件
投标文件中承诺交货时提供:
a)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单、出厂检验报告。
b)设备的中文说明书(纸介质+电子版)、中文操作手册(纸介质+电子版)、中文易损部件详细清单及中文仪器维护保养手册。若设备为进口设备,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英文原版文件。
c)提供供货清单、设备品牌型号一览表、产品说明书电子版。
d)污水含油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三项产品需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e)提供的标准物质需有相应标准证书。
★ 售后服务
投标文件中承诺:
( 1) 由于设备国内验收、国外使用,卖方 须 负责免费提供一次全部设备国内拆卸后的包装、打包工作;到达国外现场的拆卸、安装、调试采用远程协助开展 。
( 2)供货商针对气相色谱仪(天然气和原油)、污水含油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重点供货设备自国内交货经买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三年内,免费提供一次不少于5天(不包含路途时间)的伊拉克现场支持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卖方与买方商定。
★付款要求
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全部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运行,经买方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卖方向买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符合买方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
2) 剩余未支付的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买方签署货物无质量问题的书面证明后4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3 )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 本 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 于续达
联系电话: 022- 2580 1317
邮 箱: yuxd @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其他事项不受理 。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