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大月河村村西112土地经营权
- 2025-12-31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大月河村村西112土地经营权
采购标的物: 土地经营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月河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刘志强 类型 个人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转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是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大月河村村西112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01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面积:112亩,本项目发包期限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8年12月30日(不满3年按3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发包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承租方在报名同时缴纳保证金10万元,此保证金转为当年承包费。2、发包方不负供电,原有的低压线路和上水垄沟及排水所用的水利及地上设施产权归发包方所有,所有设备无偿归承包方使用,维修费用归承包方自负。3、合同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及保证金,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4、发包方不保水源、水电及提水设施所发生的费用,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费自理。5、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必须搞农业种植、不允许在土地内搞其他经营和建设、不得卖土、不得在承包的土地内私自种植树木,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必须保证承包土地的完整。6、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7、承包方享受国家种植粮食补贴款。8、报名者视为同意以上各项条款。
受让方条件 面向注册地在宁河镇大月河村的合作社
转出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5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1367136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