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秦滨及海滨大道部分)设计招标公告
- 2026-01-08
项目名称: 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秦滨及海滨大道部分)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秦滨及海滨大道部分)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关于印发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道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财政奖补 ,出资比例为 国家级高速公路为企业自筹 60% 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政奖补 40% ,省级高速公路为企业自筹 100% , 招标人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秦滨高速起止点桩号 K161+000 (河北涧河界)— K274+400 (河北黄骅界),长 113.4 公里,秦滨支线 4.531 公里( K0+000-K4+531 ),全长 117.931 公里。包括汉沽东站、汉沽西站、清河西站、黄港站(监控指挥调度中心同址)、西部新城站、第九大街站、官港站、轻纺北站、轻纺南站、减河北站、南港站、涧河服务区、塘沽服务区、津港停车区、轻纺服务区,共 11 个收费站、 3 个服务区、 1 个停车区。
海滨大道 K0+000—K15+734.5 和 K36+365.5—K41+000 ,全长 20.369 公里。包括永定新河收费站、中心渔港收费站,临港收费站,共 3 个收费站。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效率和出行服务水平,加快高速公路数字化转型项目落地,依据市交通运输委、财政局《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开展收费站升级改造、高速公路智慧扩容、外场监测提升、道路轮廓增强提升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
2.2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设计工作,服务期限不限于设计周期。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中标人负责天津市“路港城协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秦滨及海滨大道部分)机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完成施工图审查、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交竣工验收等其他后续服务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括:
( 1 )智慧收费站、广场监测及服务区改造;
( 2 )布设或复用 5 套无人机及配套机场设施;
( 3 ) ETC 拓展应用外场建设;
( 4 ) 7 座收费站入口升级改造非现场执法功能;
( 5 )秦滨高速及海滨大道智慧扩容;
( 6 )南段夜间高清摄像机建设;
( 7 )配合建设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及运用效果评价工作。
2.4 中标后,中标单位分别与大道公司、高速公司签订合同(根据大道公司、高速公司投资额分配设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近五年内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 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 能力。(注:类似工程是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BMWebSite/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在 2024 年度天津市公路养护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或 2024 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 C 级或以上,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6 年 1 月 8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1 号) 。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 - 投标服务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文件递交回执,递交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回执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提示: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获取项目相关信息,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1 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邮 编:
300457
邮 编:
300171
联 系 人:
段工
联 系 人:
郝文杰、张勇、吕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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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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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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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gc@tjbd66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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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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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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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