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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牛家牌镇赵家湾村246亩土地经营权

  • 2026-01-14

项目名称: [天津]宝坻区牛家牌镇赵家湾村246亩土地经营权

招标公司: 宝坻区牛家牌镇赵家湾村

采购标的物: 土地经营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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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赵家湾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牛家牌镇赵家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

项目名称 宝坻区牛家牌镇赵家湾村246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0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20000元,缴纳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标书费200元,标书费和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竞价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做履约保证金。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另行发包。竞价未成功的竞价保证金原路退回。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管理和监督。3.交易亩数以挂牌246亩为准,不再重新丈量。4.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交清第一年承包费、履约保证金20000元。之后每年12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承包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费,如若逾期,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竞价保证金,且有权将该地块另行发包。5.在承包期内,国家发放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归乙方所有。6.在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在承包期内,甲方不保水源,提供电源及300大泵一套,电费及水费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电力设施及水泵如有损坏情况,由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8.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各级政府、镇、村征地、占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政策,青苗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甲方所有。是属于乙方的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是属于甲方的地上物归甲方所有。对拒不服从,或超标准要补偿费的,甲方有权强制收回征占部分土地。9.乙方不得在承包地上建设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1.乙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乙方不许取土、卖土,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制定的道路沟渠乙方有使用权。1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准在该土地进行植树、挖坑、私搭乱建等和对土地破坏的施工,该地块在乙方承包期间不准发生焚烧秸秆、荒草等露天焚烧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土地且不退还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承包期满后,乙方应自觉提前清除地上物,期满后,未清除的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甲方所有。14.承包期内,乙方有责任监管所承包地块禁止出现一切露天焚烧行为,乙方所承包地块若发生焚烧秸秆、荒草等露天焚烧行为,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该地块若出现焚烧秸秆、荒草等露天焚烧情况,属于违约。15. 承包期内,遇镇、村土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绿化等占地,乙方无条件服从。16.所包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他人。17.该地块后续土地平整工作需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担负。18.乙方若需投保农业保险,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弄虚作假。19.承包期内,为防止污染,乙方要将农药废弃包装物及时清理回收,否则,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0.乙方必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遵守合同条款,如遇违约,履约保证金不退。21.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评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人员及法人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13673181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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