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环境整治及其他机械服务项目
- 2026-01-21
项目名称: 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环境整治及其他机械服务项目
招标公司: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环境整治及其他机械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环境整治及其他机械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6-01-21 14:10 信息来源: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旭山
项目周期 1年
招标类别 服务类 农用项目 否
资金性质 自筹 资金来源 自筹 42000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环境整治及其他机械服务项目
挂牌价格 120.000元/小时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的公司(包括个体工商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描述 一、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工期、质量要求和建设地点(一)招标范围与工程规模:全年区域内机械租赁(二)项目概况:①农业生产包括(清渠、排水、搭坝、平道、清坝、吊泵、运输土方、拉泵等等);②清理家园包括(清理村内垃圾点垃圾、装车外运、掩埋外运垃圾、清理村域内各种垃圾)。(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四)质量要求及验收1.质量要求: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2.质量验收:两委成员随时抽查监督。(五)建设地点:张洪庄村村域内二、投标方资格要求: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的公司(包括个体工商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相关事项(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二)其他:1.2026年机械作业设备的使用,将以农交所网上竞标价低者中标,成为2026年张洪庄村机械作业项目的机械租赁出租方。2.机械作业所需使用机械包括挖掘机(60型)、吊车、改造运输车(背锅)、装载机、中大型挖掘机(120型和200型)。3.每种机械的租赁费以经常使用的挖掘机(60型)租赁费为标准进行计算:(1)吊车、装载机租赁费与挖掘机(60型)租赁费相同;背锅租赁费=挖掘机(60型)租赁费的25%;大型挖掘机(120型和200型)租赁费=挖掘机(60型)租赁费的200%。4.挂牌价格(挖掘机(60型)):120元/小时。5.交易方式:反向竞价,价最低者为承包方6.阶梯竞价:1元/小时7.投标保证金:。预计小时数为350小时。10.租赁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1.机械租赁包括:机械及机械驾驶员。12.机械作业内容:①农业生产包括(清渠、排水、搭坝、平道、清坝、吊泵、运输土方、拉泵等等);②清理家园包括(清理村内垃圾点垃圾、装车外运、掩埋外运垃圾、清理村域内各种垃圾)。13.机械工作地点:张洪庄村村域内。14.机械租赁费支付方式:作业完成验收合格随时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15.竞价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均由承包者负责。平台交易服务费以预算总额为标准计算。16.竞价成功后承包方竞价保证金转为押金,合同期满退还。17.注意事项: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服务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5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18.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四、本方案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以提交的《天津市农村小微工程公开招标申请书》为准。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02查看完整信息02000000000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