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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某单户不良债权的询价函

  • 2026-01-27

项目名称: 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某单户不良债权的询价函

招标公司: 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不良债权不良资产包的收购处置业务不良资产全部债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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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 某单户不良债权 的询价函

各 律师事务所 :

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 科技集团 ” ) 通过下设特殊目的载体天津科融凯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 “科融凯达”)从事某不良资产包的收购处置业务。目前,科融凯达拟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某单户不良债权,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特此诚邀请贵所对某单户不良债权的代理进行报价。

一、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为某单户不良资产全部债权,如需获取资产具体项目资料,需向我公司提供《保密承诺函》后获取,《承诺函》可通过邮件形式发送。

邮箱: liuqianwen@

二、 执行代理 相关 要求

(一) 机构资格要求

1. 依法成立,具有律师事务所职业资格,且有 2 名(含)以上执业律师具有 5 年(含)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 具有服务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的诉讼清收职业经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有较强的律师团队或相应的专业资质;

3. 熟悉民法典、公司法、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熟悉国有企业相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4. 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且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

(二)执行工作要求

1. 代理期间,通过司法处置、谈判和解、债务重组等方式进行债权清收回款;

2. 代理期限为 2 年。如受托代理人在期限内已完成主要司法执行、还款谈判核心工作,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可延长代理期限;

3. 在代理期限内,完成执行程序中的恢复申请执行、保全债务人资产、推动抵押物(查封物)司法处置及在我方授权下进行债务重组谈判,实现清收回款;

4. 在代理期限内,按期完成对某担保人名下财产的资产保全工作,若未能按期完成我公司有单方合同解除权;

4. 不得采用暴力催收等损害经济秩序和社会道德的行为手段进行债务清收。

( 三 ) 代理方式

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委托人不承担受托人的任何成本费用, 受托人代理费按照项目现金回款的比例收取,最高额不超过回款净额 的 5 % (回款净额为委托人的总回款金额扣除委托人为项目支付的费用);如以以物抵债清偿的,受托人应降低代理费的收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现金回款收取代理费的 50% 。

(四) 报价说明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律所应就拟收取的代理费比例进行报价,代理费按照债权清收回款净额的 XX% 计提,如通过以物抵债清偿的,代理费不超过现金回款收取代理费的 50% 。在报价文件中说明预计工作周期,初步代理方案,以及有无明确有效的财产线索或处置路径(未说明的视为暂无)。收

三 、律师事务所应提供材料

1. 本项目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项目报价、代理执行初步方案、预计代理期限、计划完成债权清收期限等;

2. 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 执业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 执业律师通过的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 承诺书。至少应包括:( 1 )承诺所提供的报价材料真实、准确;( 2 )承诺执行代理期间,对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 )承诺按照前款第(二)条我方的执行工作要求进行债权清收工作。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 2026 年 2 月 2 日 17 : 00 ,文件递交地点为天津市友谊路 23 号科技大厦 B 座 , 也可通过邮寄形式发送报价文件。

联系人 :刘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liuqianwen@

天津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 6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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