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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孙庄村一道干,二道干357亩土地经营权

  • 2026-02-05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孙庄村一道干,二道干357亩土地经营权

招标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孙庄村

采购标的物: 土地经营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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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孙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孙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孙庄村一道干、二道干357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05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项目土地面积357亩,其中58户村民占314.24亩,村委会占42.76亩,出租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3年(不满3年按3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和土地面积,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竞价成功后不得以出租期限和土地面积为由拒签合同,否则,项目出租方有权没收7万元交易保证金。2.该项目在津农所平台上进行阶梯式竞价,底价1050元/亩/年,阶梯价10元/亩/年,价高者得,报名时除缴纳相关费用外,须同时缴纳交易保证金7万元。竞价成功后转为合同违约押金,该押金于2028年承包合同到期后凭借押金条到村委会办理退款手续。3.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已交承包费和押金不予退还。4.合同履行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地上青苗补偿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5.该地块只允许种植农作物,不允许种植树木,建设小工厂、小作坊等,不准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不准在耕地内取土等,承包方不得擅自对四至内及周边的沟渠、道路等进行改造,如因生产需要须与发包方沟通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到期时,承包方应交付可以用于种植的土地。6. 该地块接壤的沟渠、道路等,承包方可使用,但无权占有。7.出租方不保生产用水、电及排涝等,承包方自行解决,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发包方在卫星公路北侧有500泵排灌站一座,在排灌站旁及孙庄村七亩地内各有变压器一台及相关低压线路,这些设备承包方均可无偿使用,但需承担管理和维护、维修的义务,维修费用自理。8.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包含引水、排涝不及时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9.2028年秋粮收割后,承包方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在承包地内进行任何作业(包括深耕、犁地、灌水、播种等),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发包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违约金。10.承包方须在合同期满前清空承包地内所有未收割农作物及自建设施,不得影响发包方再次发包土地,否则,发包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农作物及设施并追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11.承包期内承包方享受国家粮食补贴。12.参加竞价竞拍者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7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13670508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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