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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外部市场管理中心(华北项目)采油一厂货物运输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2-05

项目名称: 2026年外部市场管理中心(华北项目)采油一厂货物运输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天津港锐石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货物运输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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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外部市场管理中心(华北项目)采油一厂货物运输服务二次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外部市场管理中心(华北项目)采油一厂货物运输服务 招标人为 天津港锐石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收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我公司在华北油田采油一厂为井下作业公司封井作业提供工程辅助服务,进行生产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吊车、卡车、罐车等货运车辆,进行设备设施搬迁、零散货物运输及修井液、生产用水、废液等液体拉运,估算金额 200 万元(含税),因建设方实际下达工作量不确定,故我方不保证实际需求,不保证按照合同额完成。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作业设备搬迁、零散货物运输、液体拉运等货运服务,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4 服务地点:华北油田采油一厂矿权区域(河北省雄安新区)。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选取 1 家服务商。

2.6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接到甲方通知 12 小时内组织人员设备搬迁至施工现场,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2.7 验收标准:甲方在工程技术服务实施结束当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地点)采用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项目成果。运输货物到现场完好无损为合格,甲方验收后出具路单双方签字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2.8 技术要求:

2.8.1. 质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起运及到达时间、地点进行,运输中保证不泄露,确保货物无损。

2.8.2. 安全要求: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在承运期间发生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8.2.1 根据施工作业需要,配备符合健康、安全、环保要求的施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2.8.2.2 严格遵守华北油田和甲方相关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属地管理,现场无 “ 跑、冒、滴、漏的现象 ” ,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措施。

2.8.2.3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操作。

2.8.2.4 驾驶员须遵守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行为。

2.8.2.5 应结合所在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服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

2.8.2.6 中标人在施工现场装卸货物时,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加强操作服务人员安全环保意识。配合现场施工,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3. 其他要求:

2.8.3.1 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8.3.2 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改变属性等情况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灭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中标人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招标人生产保供的断供现象,导致招标人受到处罚,相应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8.3.3 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运输要求。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 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涵盖普通货物运输。

(3) 建立与本专业相对应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或体系,且运行有效。提供管理制度或体系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普通货运)。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已完成货运服务业绩或吊车、卡车、罐车租赁配合服务(含设备、操作人员)业绩,累计业绩金额 300 万元(含)以上,(以开具发票含税金额为准),提供带有本次采购产品的销售合同及发票,需提供业绩汇总表,包括项目名称、相对人、合同额(合同内未体现可不填)、合同对应结算金额等内容;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 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合同对应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提供税务发票应能在 “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 查询验真,须提供发票验证截图;经查询为 “ 不一致 ” 、 “ 作废 ” 、 “ 红冲 ” ,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 “ 查无此票 ” 视为无效发票。

3.2.3 人员要求:货运车辆驾驶人员取得相应车辆《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年度检测合格,至少 3 人。

3.2.4 车辆要求:提供 25T 、 35T 、 50T 吊车(此三种车型只提供任意两种车型各 1 台即可)和 15m³ 罐车, 15T 或以上重型栏板货车, 30T 或以上半挂车(此四种车型只提供任意两种车型各 1 台即可),自有车辆提供实物照片、机动车行驶证(带最新检测页)及机动车登记证书。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及租赁物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实物照片、机动车行驶证(带最新检测页)及机动车登记证书)。

3.2.5 信誉要求:

( 1 )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服务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2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 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4 )根据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① 暂停投标资格:若 8≤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 ≤10 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 8 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 9 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 10 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②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 10 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 10.5 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3.2.6 其他要求:

( 1 )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 2 )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影响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①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完成注册。

② 报名具体操作: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 , 点击采购执行 - 我要参与 - 立即参与 - 报名 - 填写联系人信息 - 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1 )) - 提交按钮 , 提交报名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会有短信进行通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 , 点击采购执行 - 我的项目 - 文件下载按钮 , 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有本项目的澄清或答疑文件,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有平台操作的任何疑问,请咨询电话: 400-019-2166 )

4.2 招标文件 每套 售价为 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 5.2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 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 etnd” 结尾的加密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2 月 05 日 08 时 00 分前 (北京时间),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密码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请咨询电话: 400-019-2166 )

5.3 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 , 投标人 须登陆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开标大厅,使用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如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不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

5.4 纸质文件: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5.5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 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欣集团主页、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 编: 300280

联系人:王工

邮箱: wangle_0804@163.com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手机: 查看完整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2508570

2026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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