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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放射科机房改造维修项目鉴定服务比选公告

  • 2026-02-11

项目名称: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放射科机房改造维修项目鉴定服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SZX-HBBX-2026-002

招标公司: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采购标的物: 测绘服务机房改造维修项目鉴定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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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现采用院内评选的方式,对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放射科机房改造维修项目鉴定服务 实施采购。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放射科机房改造维修项目鉴定服务

二、项目编号

SZX-HB BX -202 6 -0 02

三、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项目内容: 放射科机房改造维修项目鉴定及测绘服务

项目预算: 5 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2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含主体结构专项资质)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4 )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A、B提供任意一项):

A.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遴选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5 )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22年1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评选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遴选声明函》。

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五、获取评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评选文件时 间: 202 6 年 2 月 4 日至 2026年 2 月 10 日(北 京时间),每日 9:00-11:30、14:00-17:00时。

2.获取评选文件方式: 发送邮件 至 sszxfyzwk@ ,注明参加本项目,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审核合格后获取评选文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遴选采购的授权代表出席。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评选地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线下服务区会议室 、 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220号

3.采购人联系人:韩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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