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2026-2028年供排水水质检测,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TZC2026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2-26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2026-2028年供排水水质检测,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TZC2026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TZC2026005
招标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
采购标的物: 供水水质检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污水水质检测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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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2026-2028年供排水水质检测、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TZC2026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2026-2028年供排水水质检测、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TZC2026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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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2028年供排水水质检测、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甲2号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258会议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C2026005
项目名称:2026-2028年供排水水质检测、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万元
最高限价:3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81 8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污水水质检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否 144 144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供水水质检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否 135 13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3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二)第一包、第二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第三包须具备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能力范围包括企业水平衡测试),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七)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到 2026年03月0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甲2号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258会议室
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包号。(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账号:77查看完整信息00045。(3)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截图、供应商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tianjinhongtuo@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为有效。】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甲2号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25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甲2号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25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甲2号富民河畔家园2号公建258室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珊珊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上传.pdf
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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