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二层A区装修改造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比选论证邀请函
- 2026-03-10
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二层A区装修改造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比选论证邀请函
招标公司: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标的物: 装修改造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总务处基建科根据本年度采购计划安排,拟开展院内项目市场调研论证,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 论证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第二住院楼二层A区装修改造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作为区域性医疗中心,承载着繁重的临床诊疗、科研教学及公共卫生任务。随着医疗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现有手术室资源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手术量及日益复杂的诊疗技术需求,手术室“一室难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
为解决上述突出问题,充分挖掘与优化院内现有空间资源,总医院经审慎研究,决定正式启动“ 第二住院楼A区装修改造项目 ”。本项目旨在将原健康管理中心功能区,科学、高效地改造为 符合现代医院感染控制标准和手术流程规范的手术室 。
本次咨询服务主要涉及项目立项报告、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及相关服务,报告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总论、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项目需求和产出方案、项目选址、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投融资与财务方案、项目影响效果分析以及根据本项目情况应注意的其他内容等。
预算金额:7.09万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论证活动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2026年1月至今),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6、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
注:
1. 提供供应商资质承诺书(见附件);
2. 询价函(见附件);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 下 午 14 点前。
四、联系方式: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总务处基建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五、监督部门:
审计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六、注意事项:
1.论证会时间及内容将以电话方式具体通知,本次报名不作为最终论证项目入围承诺。
2.提供供应商资质承诺书、询价函和报价清单(见附件)。
附件2:询价函
附件1:供应商资质承诺书
基建科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