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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团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静海区中旺镇团瓢村环坑塘水泥路工程项目

  • 2026-03-13

项目名称: 静海区中旺镇团瓢村环坑塘水泥路工程项目

招标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团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水泥路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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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中旺镇团瓢村环坑塘水泥路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13 11:00 信息来源: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团瓢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团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中旺镇团瓢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高乐贤

项目周期 25天

招标类别 工程建设 农用项目 否

资金性质 自筹 资金来源 自筹 140000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静海区中旺镇团瓢村环坑塘水泥路工程项目

挂牌价格 140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其他描述 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工程内容:该路段长共734米,坑北侧修3米宽,坑南侧修2.5米宽,厚10厘米,总面积约2003平米造价约14万元;需平整路面、人工铺混凝土、机械费等,具体以招标方验收要求为准; 3、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上级拨款到位予以支付; 4、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3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02查看完整信息02000000000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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