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天津分公司港清线增加仪表校验设备项目-非招标公告
- 2026-03-19
项目名称: (生产)天津分公司港清线增加仪表校验设备项目-非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分公司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20时 44分21秒
一、概述
天津分公司为实现对所辖铂电阻、双金属温度计自主维保,拟采购2套便捷式功能温度校验仪及配套标准铂电阻;为实现对所辖压力表、压力变送器自主维保,拟为宝坻作业区、南港LNG项目部、大港输气站各采购1套本安防爆型多功能过程校验仪及手操器。经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技术要求已确定,物资采购已批复,已满足采购条件。
二、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质保期限(月):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维护校验仪表附件 件 3
2 便携式温度校验装置 台 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商、代理商、贸易商,本询比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取得产品生产商的授权,同一品牌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响应人为贸易商的,需阐明货物的正规采购途径;生产商自身参与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再授权其他代理商、贸易商参与采购,否则,均被予以否决。2.2 业绩要求: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响应人应至少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所投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有效业绩至少有1个,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涵盖封面、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无法证明上述信息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2.3 财务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如2025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可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4 其他要求:(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3)提交最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函)(4)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5)响应人、关键人员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取消入库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采购小组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4)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6)响应文件的提交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方式。(7)本项目控制价为143.73万元(含税),我方不接受高于此控制价的报价。(8)响应人需提供承诺,是否处于限制交易资格期内。并经采购人查证,一经查实,处于限制交易资格期内的承包商正在参与采购活动的,将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应取消成交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将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参考格式见第四章4. 资格审查资料(含承诺函)(9)响应人需提供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天津输油气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天津输油气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6年03月22日 17时 00分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6年03月19日 21时 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22日 17时 00分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6年03月23日 08时 25分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3日 08时 30分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家管网供应链系统平台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闫磊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yanlei01@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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