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按期支付款项的通知

  • 2026-03-27

项目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按期支付款项的通知

招标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免费查看原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按期支付款项的通知

区属各预算单位:

根据河北区财政局于2022年发布的《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按期支付款项的通知》要求,对我区采购人按期支付政府采购项目款项相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政务诚信

各预算单位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政府采购项目,要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对于满足支付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完成资金支付,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缩短资金支付期限。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二、鼓励采购人对中小企业给予合同预付款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我区各预算单位在采购合同履约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预付款保函。

三、做好“政采贷”融资模式推广工作

我区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定时限和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工作,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积极配合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做好“政采贷”融资模式推广工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为确保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各采购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请各预算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2023年2月24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