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涧沽村快速路以西九用支以东288亩土地经营权
- 2026-03-30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涧沽村快速路以西九用支以东288亩土地经营权
招标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涧沽村
采购标的物: 土地经营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大北涧沽镇/大北涧沽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涧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涧沽村快速路以西九用支以东288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9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合同到期日,受让方必须清理完秸秆、各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并交回该流转土地。承包方应按承包土地面积及用途,缴纳秸秆清理押金1万元、秸秆焚烧押金5000元及面源污染押金5000元,并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足额缴至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账户。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严禁在承包地块及周边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等可燃物,严禁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农膜等农业废弃物,需按规定规范处置秸秆、农业及养殖废弃物,主动配合村集体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若承包方发生上述违规行为,村集体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相应比例押金;押金不足抵扣损失的,承包方需另行补足。因承包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押金不予退还。承包期限届满,若承包方无违规行为且经村集体验收合格,村集体将无息退还押金余额。本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即视为自愿遵守本条款全部约定。2、合同期间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上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等需要占用该土地,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撤出,合同无条件终止,合同终止后由转出方负责无息退还受让方已缴纳的未到期的流转费(按月计算)。应属受让方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青苗补偿款等)转出方无权扣留,除此之外,受让方不得向转出方主张其他任何经济补偿。 3、水电费自理,(村委会可提供电源)。由生产产生的各种费用都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粮补归承包户。意向方竞价前自行测量土地、核实农机具进出土地位置、明确灌溉渠道等种植条件,竞价成功后因亩数、干旱水涝等与上述相关问题发生争议与村委会无关。5、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3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13670298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