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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20260403

  • 2026-04-07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20260403

招标公司: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

采购标的物: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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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 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 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天津院创新研究中心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应答人负责为本项目 进行水土保持实施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根据甲方提供的监测资料和数据,帮助甲方完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 2)现场拍照,调查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变更量以及水土保持效益等内容,收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相关基础资料。

( 3)以国家和地方颁布、实施的水土保持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础,按照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技术资料为依据,编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合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设计内容,对比项目实际占地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情况、水土保持投资情况以及对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程度和效益进行评价,给出水土保持验收结论。

( 4)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完成后组织开展验收会议,邀请相应专家进行评审,并办理后续水土保持验收备案手续,直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备案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取得验收备案回执材料。

2026年4月

1.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 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业绩。

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②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

(备注:上述两项资料都需要提供,否则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3)若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框架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 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发票真伪, 如查询发票出现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都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如包含多项业绩,每项业绩均按照以上要求评审,如所有业绩评审均不合格,则此项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2. 否决 应答情形:

承担过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参与应答的将被 否决其 应答 。

3.服务商要求:

应答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 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中国海油不是应答人唯一服务客户,应答人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4.信誉要求:

1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 - 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 “中国裁判文书网” );

3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 / 评审时的依据。

6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5 . 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 )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 )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 “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6年04月07日09:00:00 )至( 2026年04月13日09:00:00 )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张海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zhanghai2@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其他事项不受理。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

2026年04月03日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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