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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远海运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电动重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4-07

项目名称: 【天津中远海运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电动重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天津中远海运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动重卡框架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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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远海运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电动重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津中远海运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电动重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 评标委员会 按照 招标文件 载明的评 审 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 投标人 递交的 投标 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 各标段 中标 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1

中标候选人名称: 天津吉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含税单价(元 /台): 236800.00

推荐理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标段2

中标候选人名称: 徐州徐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含税单价(元 /台): 410000.00

推荐理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标段3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含税单价(元 /台): 415000.00

推荐理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标段3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含税单价(元 /台): 545000.00

推荐理由: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二、公示期

公示期: 2026年 04 月 03 日至 2026年 04 月 07 日,共 4 天。

公示期间, 投标人 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 中标 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 招标人 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 投标人 或与 投标 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 投标人 的 投标文件 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标人 / 招标 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 招标人 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7.异议联系人

联系人:柳青 、 潘海瑜、汪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liuqing.gyl@chinaccs.cn

招标人:天津中远海运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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