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动车专用设备类第二批维保及专用机械类设备维保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2026-04-10
项目名称: 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动车专用设备类第二批维保及专用机械类设备维保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
采购标的物: 动车组车底检测机器人维保、动车专用设备类第二批维保及专用机械类设备维保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动车专用设备类第二批维保及专用机械类设备维保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6-BJ-FW-CRMZB193-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动车专用设备类第二批维保及专用机械类设备维保招标采购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2026 年段成本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动车专用设备类第二批维保及专用机械类设备维保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3 包:动车组车底检测机器人维保,包件项数为: 1 个;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3 包:动车组车底检测机器人维保
3.1.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①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 2023 年 -2025 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 2023 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型设备维保、大修或新造实例的服务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4 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等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 09:00 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 17:30 (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线下获取: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上午),下午 12:00 至 17:30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 查看完整信息-8 )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 / ) - 招标(试) - 公告 - 投标邀请 - 购买采购文件 - 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见附件或咨询 查看完整信息 ),待审核通过,完成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A03 : 2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 09:30 ,地点为 京铁大酒店(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莲路 13 号) ,届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16 号
邮 编: 300161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 A 座 11 层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孙女士
传 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47742992@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 . 其他
9.1 投标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受理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提出。
9.1.1 提出时间: ①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在投标截止前 10 日提出; ② 对开标的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③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1.2 提出方式:发送邮件,异议接收邮箱: 47742992@qq.com 。
9.1.3 异议函件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 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②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 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 ④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⑤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⑥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1.4 异议函件内容不全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一 ) 异议所涉及物资采购活动非采购人管理范围的;
( 二 ) 异议人不是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无利害关系的;
( 三 )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提出异议的;
( 四 ) 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 五 ) 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 9.1.3 款规定的;
( 六 ) 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七 )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 八 ) 异议事项正在调查、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9.1.5 投标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监督部门提出异议,监督部门将按照受理时限规定和调查结果进行答复。
9.2 请供应商自行核对 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 标书款发票请自行在系统 “ 缴费订单 - 下载 ” 中下载。
2026 年 3 月 19 日
附件 1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 2026-BJ-FW-CRMZB193-1 )
包件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A03
1
动车组车底检测机器人维保
两台动车组车底检测机器人维保期间故障临修及小修
项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天津动车客车段管辖范围内
合同签订后按《维修服务记录单》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所签合同总额。若实际发生金额超过合同总额的由中标方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