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唐港首钢码头2025年智慧码头建设项目数字孪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前端)
- 2026-04-17
项目名称: 京唐港首钢码头2025年智慧码头建设项目数字孪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前端)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数字孪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咨询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公告标题:京唐港首钢码头2025年智慧码头建设项目数字孪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前端)
公告内容:
京唐港首钢码头2025年智慧码头建设项目数字孪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前端)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唐港首钢码头2025年智慧码头建设项目数字孪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前端)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 金 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 对 京唐港首钢码头2025年智慧码头建设项目数字孪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前端) 采 购 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数字孪生系统的建设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是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实现港口基础设施数字化、生产运营管理智慧化的重要手段。
首钢码头数字孪生系统建设,是港口智能化转型的重要战略步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该系统通过数字化手段复制港口的物理存在和功能,创建虚拟的港口模型,实现对港口运营的全面模拟和监控,极大提升了港口的管理效率和决策支持能力。总之,首钢码头数字孪生系统的建设,将为港口带来运营效率的提升、决策支持的增强、安全管理的加强、环境友好型发展的推动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等多方面的积极影响。这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将为港口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在港口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
本次对该项目数字孪生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前端) 项目内容进行招标。 建设工期为 3个月, 建设期 要求完成开发、部署并具备试运行条件,试运行及验收时间 以建设单位总体计划和招标人上报建设单位批复的详细计划为准,本标段实施进度要服从招标人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质保服务期:自甲方项目整体交工验收之日起,软件系统的免费维保期为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经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以下内容:软件开发或技术开发等类似内容。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公告发布应满一年。
( 2)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会计报表。
( 3)投标人业绩:近 5 年( 202 1 年 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合同金额 100万元及以上类似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业绩,或整体合同内包含类似信息化软件开发部分,该部分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证明文件为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关键内容页或业主提供的证明合同内容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 4)投标人需至少具备一项以下资质:
1)软件企业
2)CMMI3及以上认证
3)ITSS认证
4)近三年具备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
(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如有)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以中交招采网系统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节点为准,登录中交招采网供应链系统(网址:/)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中交招采网系统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供应链系统(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