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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急救中心天津市急救中心AI智能安全监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HYZB-JJZX-202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4-23

项目名称: 天津市急救中心天津市急救中心AI智能安全监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HYZB-JJZX-202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市急救中心

采购标的物: AI智能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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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急救中心 天津市急救中心AI智能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HYZB-JJZX-202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急救中心 天津市急救中心AI智能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HYZB-JJZX-202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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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急救中心AI智能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JJZX-2026-01

项目名称:天津市急救中心AI智能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14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40 140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建设及安装调试,自平台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期五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到 2026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现场获取文件。文件费以电汇方式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银行帐号:77查看完整信息33。注:汇款须备注项目编号)。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七)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八)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急救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15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跃、常爱辉、王思雨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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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告:

* · [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急救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Mon Mar 23 16:01:46 CST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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