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度办公楼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2026-04-27
项目名称: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度办公楼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办公楼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公告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度办公楼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0329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度办公楼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0329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度办公楼设备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预算:25万元,详见项目需求书。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度办公楼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6年度办公楼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1)供应商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2)供应商应提供202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相关退休返聘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5月07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磋商这,请于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7日,每日9:00时-11:3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领取招标文件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1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纸质文件提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1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政策支持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文件领取方式方式
发售方式一: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发售
潜在投标人须在平台免费注册(无需缴纳任何与注册相关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时在平台勾选项目后,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和平台服务费用(200元,含在线下载文件等服务费用)。请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所有费用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可下载招标文件。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完成所有费用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费用支付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平台服务费用发票由平台开具。投标人可通过平台“发票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费用和代理平台服务费用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 903 3175
发售方式二:网络获取。
1.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和汇款凭证;请投标人将上述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titctest06@163.com),邮件标题写明“获取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需要专票”,所有扫描件添加至附件一并发送。我公司稍后发送招标文件,如未按规定发送电子邮件造成的延误由投标人负责,因网络原因如发送邮件后24小时未收到招标文件可致电咨询(查看完整信息)。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自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标书款”(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帐号:44查看完整信息178668668
发售方式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线下发售
发售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提示: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程序的,将被视为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方式二:
售价:¥200.0 元/本,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公告发布媒介:天津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48号
联系人: 陶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联系人: 田赛超、王宇婳、赵健、崔霄博、华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titc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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