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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2026-04-28

项目名称: 南开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排水改造工程监理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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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 JS查看完整信息003

招标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28C003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开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已由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政投字[2026]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区财政投资349654900元 建设规模为 384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积水点片区48处,改造排水混接点335处,进行仁爱河清淤(1公里)以及循环泵站及河底水管设施维修,其中混接点改造及积水片区改造工程中共计敷设管道约84公里,管道规模为DN200-DN1000。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南开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八标段)—飞云里等积水点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范围: 包括本标段排水管道改造以及涉及道路的挖掘和沟槽的恢复,给水、热力、燃气等管线切改,其中,给水最大管径为DN300,热力最大管径为DN100,排水最大管径为DN600,燃气管道等级为低压,招标规模8处。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标段投资额4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6年6月20日 至 2028年08月30日。 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6年6月20日 至 2026年08月30日;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8年0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总监驻场代表若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8日14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08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21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禾智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101号

邮政编码: 300193

联系人: 李牧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晓静

办公地址: 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3层

邮政编码: 300000

项目负责人: 张燕宁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8048

日期:2026年04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李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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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101号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杨俏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nkqzjw_zbjd@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99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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