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海月道外电接入工程招标公告
- 2026-05-02
项目名称: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海月道外电接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景盛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月道(现状海域边界一北堤公园东边界)
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 EPC总承包工程 海月道外电 接入 工程
施工分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依据中铁十局施工分包招标有关要求及管理规定,招标人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 分公司 现对 中新天津生态城 海月道(现状海域边界 - 北堤公园东边界)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 EPC 总承包工程海月道外电接入工程 施工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月道 ( 现状海域边界 - 北堤公园东边界 ) 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位于临海新城北部区域 , 西起现状海域边界,东至北堤公园东边界,总长度为 2498.493m 。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规模,四块板形式,设计速度 50km/h 。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智能交通工程及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
海月道排水工程设计范围与道路工程一致,内容为新建道路范围内的雨、污水管道工程。其中雨水管道管径 d500mm-d1000mm ,污水管道管径 d300mm-d400mm 。
道路照明按三级负荷设计,电源引自照明专用景观箱式变电站。本工程在北堤公园片区范围内共有 4 座箱变,分别在 K1+280 、 K1+830 、 K2+315 、 K3+095 处,因考虑北堤公园内部用电,本工程取电的 4 座箱变容量分别为 400kVA 、 400kVA 、 630kVA 、 630kVA 。计量方式采用高供低量。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外电接入 工程,分 1 个分包单元进行招标 。
2.3 标段划分: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月道 ( 现状海域边界 - 北堤公园东边界 ) 道路排水及红线内绿化工程 划分为 1 个标段,选用 1 家队伍。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01 标段: 项目外电接入 工程,包含 终端杆、箱式变电站等 。
具体分包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2.2 工程内容: 外电接入 工程 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要求
3.1 资质要求: 原则上属于中铁十局分包框架采购队伍名录且至少在 中铁十局已办理准入证,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同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建筑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在中国中铁、中铁十局 “ 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 ” 中的施工企业的均可参与。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至少具备近 3 年内三项与所投专业相符的业绩,并附对应的合同、结算、竣工验收等资料。
3.3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者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严禁大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发生,招标中将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挂靠现象,请投标单位务必注意。报名投标单位必须由公司负责人亲自前来报名。
3.4 施工要求:
3.4.1 工程质量标准为: 满足甲方与发包人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 1 ) 设计要求及《中铁十局标准化管理手册》;
3.4.2 乙方必须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
3.4.3 在施工中甲方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若因乙方原因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发包人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在发包人组织的验收过程中及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瑕疵及缺陷,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进行返工消除缺陷,并自行承担有关返工消除缺陷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未按甲方通知时间组织进场返工消除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返工消除缺陷,产生的返工消除缺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无需乙方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依据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及费用结算从乙方工程尾款及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3.4.4 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覆盖。否则应由乙方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
3.5 工期要求:
01 标段暂定工期 202 6 年 5 月至 202 6 年 7 月;
本工期要求为拟定,甲方可根据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等上级单位要求及现场环境进行调整,中标单位对此接受,并按照合同单价履约 。
3.6 人员劳力要求: 乙方需配足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的管理人员及劳力,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保证根据甲方工期调整情况对应调整人员配备以满足工期要求,同时根据工程规模必须配备带国家相关机构下发的安全员证书,不限于 C 证。
3.7 设备周转料要求:
3.7.1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
3.7.2 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需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满足施工需要。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进场前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属于特种设备的应进行专项评估,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方能进场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械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进场的机械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3.7.3 乙方施工需要使用的特种设备在安装时应接受甲方的检测和验收。需要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及时办理相应备案手续;需要以甲方名义办理备案手续的,甲方进行协助,但相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备案费用、检测验收费用、租赁费用、租期延长造成的补偿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7.4 乙方中途退场,若甲方不使用乙方机械设备时,乙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无条件退场,不得遗留甲方工地,阻碍甲方施工,乙方怠于撤离,导致机械设备损坏遗失的后果,或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7.5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的检验不免除乙方对其所购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使用该材料对工程和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3.7.6 乙方自带的用电、用水、生产、生活等材料、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甲方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等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替换符合要求的材料、物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3.7.7 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向甲方提供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并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图纸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
3.8 质量要求: 杜绝质量责任事故,校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
3.9 标准化施工、文明施工要求: 甲供料领用、存储、保管、堆码、人工配合归还入库;现场施工场地卫生清理,生活及施工等垃圾清运,防尘网遮盖;周转料及材料有序整洁存放使用;安全用品领用及存储、保管、人工配合归还入库;迎检时对应做好场地平整清理、标识标语安插粘贴;其他按照甲方要求做出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整改;地方道路使用期间及结束后的道路清理及修复;乙方自有机械、材料及周转料等保养、有序摆放;乙方全体人员的文明施工,具体范围为: 乙方施工场地范围,及对应使用的主便道、辅便道;往来取还材料全过程;施工期间使用的地方道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 6 年 05 月 07 日,在中铁鲁班招标平台申领招标文件或联系招标人。
5 .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铁鲁班平台 网站上发布 。
开始时间为: 202 6 年 04 月 01 日 12 时 00 分,到 202 6 年 05 月 07 日 12 时 00 分截止。
7 . 开标方式
由招标人组织评标专家在开标时间 直接 进行集中评标,依据评标 结果 进行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并在 中铁鲁班平台 网站上发布 。
8 .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 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景盛路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 邮编: 300450
联 系 人: 申梦媛、 罗舒微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