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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铁塔2026年铁塔类EPC加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5-06

项目名称: 天津铁塔2026年铁塔类EPC加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铁塔类EPC加固改造项目勘测与加固设计费用EPC加固施工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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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 天津铁塔 2026年铁塔类EPC加固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ZYT-20260106-015-01 ) ,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执行完毕时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

1.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 角钢塔、三管塔、单管塔、美化塔、增高架、楼面塔、快装站等所有塔型的现场 勘测 、复核与加固设计、 EPC加固相关所有构件的制作、运输、安装施工、整改所有安全隐患、配合工程验收、资料移交,配合审计等工作。

1.1.3预估规模:本项目 含税 预算总金额为 2535 万元。

1.1.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1.1. 5 计划工期: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 具体 项目 工期以 招标人 工程施工通知单 要求 为准。

1.1. 6 建设地点:天津市。

1.1. 7保修 期:保修期为四年,保修期自签署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单第二日起算。

1.1. 8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要求:中标人应当在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项目农民工工资。

1.1. 9 质量 及技术 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2本项目划分 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 号

所涉及的服务内容描述

勘测与加固设计费用

(万元,含税)

加固施工费用

(万元,含税)

标段总金额(万元,含税)

实施地域

1

标段一

EPC加固施工服务

80.1

1250.9

1331

河北河东分公司、蓟州分公司、和平河西分公司、

宁河分公司、宝坻分公司、武清分公司

2

标段二

EPC加固施工服务

72.4

1131.6

1204

滨海分公司、东北分公司、静海分公司、

西青津南分公司、南开红桥分公司

合计

152.5

2382.5

2535

/

注: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 投标 限价 : 统一折扣报价 最高 限价为 100%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 投标 限价的,其投标将 被 否决。报价 基准见附件 4:基准价表。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 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

2. 1.3投标人自然人股东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为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考察联合体各方上述 2.1.1-2.1.5内容。

2. 1. 6 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 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有效期内的资质:

(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 3)《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 以上资质要求 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服务的成员。)

2.1.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或(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 有效期内的资质:

(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2)①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 以上资质要求 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设计服务的成员。)

2. 1. 8 投标人 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 :

(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 2)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或通信与广电 工程 ) ;

(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 1)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相关证书 及自 202 5 年 1 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扫 描件( 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否则相关人员按无效处理 )。

( 2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须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 办 市〔 2021〕40号) 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上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服务的成员。)

2.1.9 投标人 施工队伍要求:

标段一: 投标人 须 为本项目配置 至少 3支有效施工队伍。

标段二: 投标人 须 为本项目配置 至少 2支有效施工队伍。

每支有效施工队伍配置人数: 5人,其中1名安全员,2名登高作业人员,1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1名 焊工作业人员 。具体要求如下:

( 1 ) 安全员: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

( 2 )登高作业人员 :具备应急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 》, 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 3 )低压电工作业人员 :具备 应急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 》, 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

( 4 )焊工作业人员 :具备应急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 》, 操作项目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服务的成员。)

注:( 1)上述安全员不得与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复用,否则相应人员无效。

( 2)上述人员标段内不得复用,否则相关人员无效,标段间可复用。

( 3 )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相关证书 及自 202 5 年 1 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扫 描件( 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否则相关人员按无效处理 )。

2.1.10 投标人 设计人员要求:

(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一名设计负责人且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两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勘察设计人员且同时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 1) 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相关证书 及自 202 5 年 1 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扫 描件( 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否则相关人员按无效处理 )。

( 2 ) 人员 工作经验以毕业证或学位证时间为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以上设计人员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设计服务的成员。)

2. 1. 11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 22 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单项合同 起始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 协议起始时间 以订单 /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 期间实施的同类项目 ( 铁塔加固 类 )施工 业绩 ,业绩 累计 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 (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 /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金额为准)。

注:( 1) 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缺少关键信息导致无法评审的,不予认可);若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框架协议扫描件缺少关键信息导致无法评审的,不予认可)及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 2)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同类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同类业绩所占金额,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 3)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无法明确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关联性的,须提供服务客户出具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加盖服务客户单位公章或业务部门章)。

( 4)业绩有效时间: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 5)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 6)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业绩要求则只考察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服务的成员。

2.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 3 年 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 21 年 1月1日】起)被判处单 位 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 21 年 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天津市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 17)投标人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在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18)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 19)因撤销投标或应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 20)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 21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 /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22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施工类】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 以上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则考察联合体各方)

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

2.4 本项目不 允许 转包或分包。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https:///)(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7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线下支付”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300元人民币, 标段间不重复收费 ,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线下支付,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

汇入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0800042122

转账事由:标书费 —EPC加固

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请及时将付款凭证 、营业执照 发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并电话告知, 系统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 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仅支持数电发票,请确保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开票信息无误,我公司将依据平台开票信息进行开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6电子采购规则:

5.6.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6.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 “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 “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工作日0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行为,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124-2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 7号

邮 编: 300171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岳东飞、王盼、 刘强、张继旺、姜海洋、杨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岳东飞)/查看完整信息(王盼)/查看完整信息(刘强)

接听时间:每日 8:00-18:0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查看完整信息 @163.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9.2 异议接收方式 :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后,通过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 @ 139 .com )提出。

9.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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