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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部分)辅助设施配套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 2026-05-07

项目名称: 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部分)辅助设施配套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黄骅港煤炭港区

采购标的物: 机电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辅助设施配套土建工程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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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部分)辅助设施配套土建工程 (项目名称) 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部分)辅助设施配套土建工程 ( 包件 名称)

机电业务 (专业类别名称) 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K2026042800152207(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部分)辅助设施配套土建工程 (项目名称) 劳务分包 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机电业务 (专业类别名称) 劳务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国能黄骅港港区内 。

建设规模 : / 。

其他 : / 。

2 . 2 招标 范围

招标范围 :

本工程建设的内容为筒仓区、翻车机区室外排水沟、检查井,排水沟、检查井的预埋件、格栅及井盖板安装;配套电缆沟、电缆井、通信井、预埋管道,电缆沟、电缆井、通信井的预埋件、井盖板安装等施工内容。

本合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人工费、一切材料费用及材料消耗、一切船机使用费、临时设施、水电费及施工便道费用、检测费、税费、利润、管理费、定额费、建管费、环保费、施工风险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保险费、政府收取的其它规费和所有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包件 划分 : / 。

计划工期: 365 日 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具体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 包件 中的 1 (具体数量)个 包件 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 包件 中均排序第一, __ 推荐中标候选人 ____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 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 本包件 的投标:

( 1 ) 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 2 )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 3 )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 4 )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杜绝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件,杜绝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 中交集团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 (以下简称 “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 ,下同)(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 。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 月 12 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 登录 “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 ,在所投 包件 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 , 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 登录 “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注:当系统显示时间与招标文件内要求时间不一致时,以系统时间为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 评标办法 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 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一航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开区广场东路 20号E3ABC座五层

联系人: 范美英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

2、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至少完成过 1 项与本工程相近的业务相关业绩。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

人(现场

负责人)

1

建筑 专业 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级),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

1

建筑 工程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负责

1

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

特种作业人员

若干

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注:根据投标文件施工方案配置设备,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2026 年 05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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