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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附属设备维保项目公告

  • 2026-05-08

项目名称: 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附属设备维保项目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务轨道附属设备维保项目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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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附属设备维保项目公告

公告内容:

天津地铁 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地铁 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天津地铁 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天津地铁 11号线范围内正线、段场线、联络线、辅助线、路基及其附属设备、设备限界、桥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检查、维护与保养工作。

线路维保范围:投标人承担轨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轨、道岔、轨枕、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道床、车挡、道口、路基、标志标牌等线路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抢修及有关运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

土建维保范围:投标人承担土建结构设施及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桥隧结构、地面段结构、区间疏散平台、 U型槽罩棚、桥梁、排水设施等结构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抢修及有关运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

新线前期介入:投标人承担新线轨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轨、道岔、轨枕、联结零件、轨道加强设备、道床、车挡、道口、路基、标志标牌等线路设备设施)的检查、排查、抢修及有关新线前期介入的其它整体性工作。

限界检查:投标人承担线路设备限界的检查及侵限物紧急处置工作。

具体维保范围的设备设施数量以本项目本专业最终移交设备数量为准,后期为运营需要而增加的辅助设备也包含在内。

2.2项目地点

天津市。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天津地铁 11号线范围内正线、段场线、联络线、辅助线、路基及其附属设备、设备限界、桥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检查、维护与保养工作。

2.4 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 24个月,合同期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024年及以后成立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工务轨道施工或维保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6.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须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 月 0 8 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 5 月 1 3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 、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 bjzcgstj@163.com。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报名表(格式详询招标代理联系人)扫描件发送至bjzcgstj@163.com。

4.3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招标文件款请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10013025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 5 月 2 8 日 9时00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 13层1306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授权代理人一致)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 12号

联系人:王晓飞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 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李香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bjzcgstj@163.com

附件:招标文件终版--【天津地铁11号线工务轨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保项目】发布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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