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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招标

  • 2026-05-11

项目名称: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招标

项目编号: 12700000-ZB-2026-0225

招标公司: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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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公告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招标

发布时间:2026-05-11 09:46:18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投标。

┃ 招标 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12700000-ZB-2026-0225

标书号: 009-2026

采购单位: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16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5-19 11: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6-05-19 11:00:00

开标时间: 2026-05-19 11:00:00

采购类别: 其他

┃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整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标书费: 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 招采标书费 12700000-ZB-2026-0225)

标书费收款账户: / /

保证金: 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 招采保证金 12700000-ZB-2026-0225)

保证金收款账户: / /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服务 3.000 年 电汇 振兴环保

收货地址: 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双街镇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双街镇创富路5号

┃ 详情描述

一、 招标项目概况:

为了防范法律风险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需要律师事务所根据我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委派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事务服务。

二、 招标工程量:

服务周期为三年,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提供法律服务达不到聘任要求时不再续约。

三、 施工/服务说明

1. 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法律、政策上的咨询服务;

2. 为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3. 为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提供法律意见;

4. 草拟、审查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对外出具的其他法律文件;

5. 参与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建设,提供个性化劳动关系管理,协调劳资关系,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在员工解聘或者调整薪资方面等用工过程的相关问题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以及操作流程,必要时现场处理劳动纠纷;

6. 接受委托,参与公司合并、分立、破产、投资、资产转让、招投标、改组改制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法律事务;

7. 根据公司需要,开展法律咨询或法律论证,出具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文书;

8. 服务年度内,根据公司需要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项业务法律对策指导;

9. 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 施工/服务专业资质要求(如有要求)

1. 候选律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 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3年以上;

(2) 有健全的执业规则、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

(3) 信誉良好;

2. 拟被指派的执业律师,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具有律师执业证并已按时办理年检手续;

(2)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沟通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协调能力;

(4)具有所委托事项的相关专业经验、成功案例等;

(5)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近3年内无不良从业记录、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受到过行业处分、不曾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现场勘查或技术交流要求

投标方报价前需与招标方人员沟通,李工查看完整信息

六、 投标要求

(一) 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作为附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

3. 投标人属于贸易类企业,必须成立6个月以上;属于非贸易类企业,必须是成立3个月以上,方可参与投标。

4. 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按报名时间早晚只允许先报名的投标单位入围,后报名的投标单位不予入围。

5. 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二) 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人发布的“补充文件”或“澄清”,投标人可按要求完成提报,对于没有提报的投标人视为不做补充或者不做澄清。

3. 投标人应当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

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

6.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和评标结果。

8. 国家法律法规和冀东水泥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投标报价要求

1. 投标人按照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模板要求填报价格,开标后投标报价表不允许做任何修改。

2.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3. 投标方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函,加盖公司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

5.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盖章的分项明细报价单,若与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冲突的,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为准。

(四) 投标无效说明

1.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若有恶意串通、防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4) 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 质保期、质保金、付款条件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必须响应,如不响应则投标报价无效,未特殊说明即为响应。

4. 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 评标办法

在投标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得前提下,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委托评标委员会确认有效报价最低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优先选用曾合作过的合格供应商为中标人;如都未合作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在投标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得前提下,评标结果按照评标标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评标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 联系人

李工(平台发布) / 查看完整信息

李工(业务咨询) / 查看完整信息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举报邮箱: zhxrl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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