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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数字化平台服务专有协议-20260512

  • 2026-05-12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数字化平台服务专有协议-20260512

招标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数字化平台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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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海油发展 -信息技术品类部- 安全环保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数字化平台服务专有协议 - 20260512 )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本次采办 允许服务商参与。

l 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数字化平台服务专有协议 】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 为推进管理效能提升与数智化转型,结合甲方船舶实际运营情况,整合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数据资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与业务流程线上化,构建一体化、数字化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平台,对船舶运营、机务、海务、人员、成本及安全进行全面、精细化管控,降低管理成本、规范作业流程、压实管理责任,为公司及 9艘船舶安全运营、本质安全建设及数智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

l 项目所在地:【 天津 】

l 预计发标时间:【 202 6 年 6 月 】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一、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二、 信誉要求

(1)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近三年( 20 23 年 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应答人应具备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5)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6)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 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

三、 业绩要求:

【服务类】

(1) 20 23 年 1月1日 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提交 至少 1个合同 船舶管理类信息系统开发服务的业绩 。

(1)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①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供货内容等内容;②合同所对应的 结算 全额 发 票。 (备注:上述两项资料都需要提供,否则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2) 若业绩合同为 框架 协议, 还应 至少提供 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框架协议相关联,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 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 。

(3) 没有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部分业绩证明文件,均视为未响应。应答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合格且有效的业绩,全部发票不得出现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评审时评委通过网上查询发票真伪,如查询发票出现退票、作废、红冲等情况,都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如包含多项业绩,每项业绩均按照以上要求评审,如所有业绩评审均不合格,则此项将直接评审为不合格 。

四、 ★特殊说明:( 应答人 /投标人 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特殊说明(服务商)

(使用服务商时适用)

应答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如为服务商,需 在响应阶段 按照《供应商承诺书》中的要求进行承诺, 承诺满足:

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我司承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3)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 “ 采办计划公告 ” 页面的 “ 意见反馈 ”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其他事项不受理 。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 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 人 : 米映霖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地址: miy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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