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零管系统加油站督导管理模块开发服务-20260513
- 2026-05-13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信科公司零管系统加油站督导管理模块开发服务-20260513
招标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零管系统加油站督导管理模块开发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 海油发展 -信息技 术品类 部 - 信科公司零管系统加油站督导管理模块开发服务 - 202 6 0513 )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 信科公司零管系统加油站督导管理模块开发服务 】
l 公告期限: 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 中国海油零管系统是结合业内最佳实践和海油自身特点,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 IT 新技术,建设了“集团统一、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新一代零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零管系统)。当前,加油站各个业务模块的督导检查为线下手工处理,工作量大,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时针对督导检查缺少多维度、多口径的经营分析数据,无法为业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与决策依据。本项目在零管系统基础上进行搭建,总体遵循零管系统建设标准,建设全范围、全过程、全链条的加油站运营督导能力和体系 。 】
l 项目所在地:【 北京、中国海油各所属业务网点所在地(按需) 】
l 预计发标时间:【 202 6 年 6 月 】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一、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二、 信誉要求
(1)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近三年( 20 23 年 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3)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应答人应具备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5)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6)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 用的情形,并且 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
三、 业绩要求:
【服务类】
(1) 应答人在 20 23 年 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之内具有 1 项已完成的 信息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业绩(单个业绩合同金额或单个年度协议 /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累计执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 应答 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 ①业绩合同(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有签字或盖章)、能体现供货/服务范围)、②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如项目已完工,但在质保期,可不提供质保金发票 )、 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至少提供: ①1项或以上完成订单的订单页、②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要求金额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四、 ★特殊说明:( 应答人必 须满足以下要求)
★成立时间要求:应答人成立时间应满三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特殊说明(服务商):
1)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 自有社保人数 不为 0 ,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 实缴 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 实缴 注册资本缴纳证明,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 “ 采办计划公告 ” 页面的 “ 意见反馈 ”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其他事项不受理 。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 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王振滨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地址: wangzhb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