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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新立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 2026-05-19

项目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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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新立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09:00 信息来源: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备案号: JS查看完整信息008

招标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2EU002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城镇〔2010〕132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查看完整信息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9030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3870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00%,自筹及其他资金3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480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其中,农民还迁住宅100万平方米,保障农民长远生计用房32万平方米,非经营性公建16万平方米,并相应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燃气、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土地整理复垦。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驯海路,南至规划路539,西至规划路532,北至先锋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新立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出让区龙廷路(霞宏道-立项红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招标规模为266米。龙廷路(霞宏道-立项红线)宽20米,本次道路西半幅拆除绿化带和1.5米宽人行道,并新建7米宽临时车行道、3米宽临时人行道及道路配套工程,道路东半幅(宽10米)利用现状道路。工程包含临时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其中: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最大排水管径为1200mm、照明工程投资额为35万元、绿化工程投资额为25万元。立项中:道路规划等级最高为城市主干路、最大排水管径为2000mm 。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本标段投资额为1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6月20日 至 2026年06月2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需为本单位人员,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25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10日14时0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14时0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 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亚莲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榕洋金城A座-1201-18号

邮政编码: 300300

联系人: 李丽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龙浩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邮政编码: 300300

项目负责人: 聂秋霞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日期:2026年05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李丽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榕洋金城A座-1201-18号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王立旺

电话: 24392090

传真: 24392090

电子邮箱: dongli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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