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比选公告
- 2026-05-22
项目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价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采购法律咨询服务,兹邀请符合该项目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询价比选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以总价最低价成交,若最低价出现相同报价,则现场通知相同报价的公司进行再次报价。
一、采购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 新城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 新城 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律 咨询 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院内公开询价 比选
四、服务期限: 两年
五、采购预算: 1.5万元/年
六 、项目内容
(一)为中心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并根据中心的需要为中心起草、审查或修改有关日常运行所需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 和制度 等;
(二)为中心提供医疗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卫生政策法规支持;
(三)根据中心需要,参与中心的重大会议或谈判,就中心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论证;
(四)根据中心需要,对中心重要会议内容,合同进行审签防范法律风险。
(五)指导中心正确处理劳动人事纠纷,提供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续约及聘用期等各个阶段的法律服务;
(六)指派团队对接中心各项工作,及时指导中心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协助中心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妥善处理,紧急情况下立即响应;
(七)为中心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护和管理;
(八)为中心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享受充分的法定权利提供法律支持;
(九)根据中心需要,为中心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员工讲授法律知识,开展医疗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十)对中心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违约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解决分析方案,进行风险监控;
(十一)接受中心委托,为中心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之外的专项法律服务;
(十二)接受中心委托,为中心提供司法诉讼、仲裁代理等法律服务。
受托为中心提供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法律服务时,中心另行支付律师服务费或代理费,具体费用金额双方确定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 26 日 1 6 : 30 前;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 新城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楼三 楼 总务科 办公室。
(二)需递交的资料
1.报价表;2.公司营业执照及该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资质;3.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承诺函。
以上资料请密封,均需加盖单位 公 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过时将不再接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三)其他
1.递交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后采购方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5月 27 日,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一)地 址: 新城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楼三 楼 总务科 办公室。
( 二 )联系人: 何 老师
( 三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 : 1.报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及该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资质
3.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承诺函
新城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年5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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